盛雪︰罪证确凿也要当庭释放

中国的杨佳袭警案在有关动机、背景、证据、律师权利、审理过程、家属被绑架、证人失踪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疑问中,和外界一片质疑声中毅然决然地落幕了。杨佳案让中国人对中国的司法再次感到绝望。

而那天,在加拿大多伦多北部新市的安省法庭,案件的主审法官保恩在判决时表示,此案是他在任法官四年的生涯中,最难作出裁决的一次,他非常痛苦。法庭掌握大量确凿的证据,案件涉及严重刑事罪行,并危及加拿大的国家安全,但是,他却不得不裁决嫌疑人无罪,并将其当庭释放,因为警方在调查行动中出现了违规现象。他语重心长地规劝获判无罪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在人生道路上要选择走正路。

两名涉嫌制造假护照、假证件、假学历证明等文件的一男一女中国留学生,25岁的沈彦(YanShen音译)和26岁钟蕊琼(RuiQiongZhong音译)获判无罪。钟蕊琼获当庭释放,沈彦因为涉签证过期,非法滞留,所以转由移民局处理。

案件发生在2007年3月,加拿大多伦多北部马克汉姆市(Markham)的警方,在一个华人聚集区巡逻,因为当地频繁发生汽车及安全气袋被盗案。警察见到两辆汽车在一栋房屋前形迹可疑,当时天气寒冷,而房屋大门敞开,警察怀疑有人蓄意打劫,于是上前询问。可是从房屋内走出的一名男留学生一见警察,一言不发,转身就往地下室跑,令警察感到蹊跷,于是跟进去察看,结果展现在他面前的景象却令他大出意外。留学生的住处竟然是一个造假加工厂,有大量各种假身份证件、假文件证明和大量造假工具。

警方当时在房屋内拘捕了5名案发时年龄介于23至26岁的中国留学生,并用手铐铐起了其中年龄最大态度嚣张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和25岁的沈彦。转天,警方在申请了搜查令之后,再次到房屋内进行彻底搜查,找出数百份尚未完工的假文凭、假成绩单、假学历、假移民卡、假护照、假学生签证、假汽车驾照。此外,还有护照钢印模,大量的中国和加拿大各级政府及机构的印章等。

警方说,经专家鉴定,这些假货的“乱真”程度令人惊讶。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士,才能分辨得出真假。警方表示,涉案的中国留学生公然在互联网上刊登广告,列明各类“货品”的价目,例如︰一张学生签证或往返签证定价1500加元,学历加三份公证书是2000加元,学历加三份公证书及一份网上成绩单是3000加元,托福考试成绩是2500加元。最贵的是假结婚移民证明,要价1万8千加元。警方还称,当时仍有超过100名试图购买这些假文件的华人客户。多伦多警察总长当时表示,这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破获的最大型的制造假证件及假文件的案件,涉案假证件假文件应有尽有,让人大开眼界。而嫌疑人竟然在互联网上公开刊登广告,列明每项伪造文件的价目表,更显猖狂。

五名中国留学生被控以多项与诈骗有关的罪名。不久,控方以证据不足撤销了对三名来自上海的留学生许杰、王兆阳及朱元侠的有关控罪,另外一名男留学生沈彦和唯一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则进入司法程序。沈彦因为涉非法滞留继续遭羁押,钟蕊琼则获交保释放。当时,钟蕊琼并怀有身孕,在结案前几个月已经产下孩子。钟蕊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曾多次无视法庭传召,延误出席法庭聆讯。

今年十月底,案件的审理进入最后结案陈词阶段,被告聘请的律师玛丽.克莱默在庭上表示,警察在遇到嫌疑人时,没有充分的理由,也没有搜查令,就进入案件中的房屋调查,还用手铐铐人,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宪章的有关条文。因为人权宪章有具体的条文规管警方的调查工作。警察的做法,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所以,警方通过不规范的手段找到的任何证据,都应该被视为无效。加拿大人权宪章保障每一个在加拿大的个体的权利。

十一月五日,主审法官保恩在裁决时表示,他采纳辩方律师提出的有关加拿大《人权宪章》中第24(2)条《排除证据》条文,原因是案发当晚警方人员在搜查及调查行为上,出现违规情况。因此他裁定两名涉案中国留学生钟蕊琼及沈彦无罪。他说,这是一宗不寻常的案件。警方发现的证据属于异常严重罪案性质,罪案甚至影响加拿大国家安全,该案的严重性是可以想像的。尽管如此,警方在案件调查过程的违规行径也是不能原谅的。

今天12月5日是案件上诉的最后期限,看来控方已经放弃上诉。而案件中的女留学生钟蕊琼在在被问到如何看待如果控方上诉,她说︰“会奉陪到底”。

近日,加拿大《多伦多星报》的一名记者,假扮成客户,追踪调查并报导了26岁的来自中国大陆的孙鹏,大量制造加拿大各著名学府假学历的案件。孙鹏在过去的四年间,已经出售了上千份假文凭学历,每份要价在三千元到六千元之间。他表示,他的大部分客户是不愿意上学的中国留学生,或者是为了拿到一份假高等学历回流中国高薪就业的大陆移民。

2008年12月5日

--转自《动向杂志2008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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