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因特网博客被用来行使公民权

【新唐人12月04日讯】(据《美国之音》报导)写博客目前在全球都是一件十分时尚的事情。人们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写博客向所有读者抒发自己的情怀,发表自己的观点。然而在中国,一些博客作者正在利用写博客来行使他们的公民权。

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著名博客作者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在目前中国的新闻体制下,传统媒体上更多的声音是官员的声音,是权力部门的声音,民众的声音比较难以发出来。而互联网和博客的出现则改变了这一点。

刘晓原说:“出现互联网以后,对传统的媒体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特别是有了博客以后,因为博客是个人的言论空间、话语平台,也可以说是个人的一个媒体。如果在没有博客之前,公民要对一些公共事件、重大案件发表看法,您的观点很难出来。因为原来只有传统媒体,如果你要发表观点,你只有主动去找记者说,我有个什么观点,我想发表,那是很不可能的。”

*刘晓原博客成消息发布平台*

在杨佳案中,刘晓原的博客发挥了作用。由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体被噤声,他的博客成了消息发布平台。后来连记者也从他那里获得消息。有人说他干涉了司法公正,但刘晓原认为,他只是行使了他的公民权利。

刘晓原说:“公民对一个公共事件或者重大案件发表一些看法、观点和意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个监督权,因为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的一些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也属于言论自由权。”

刘晓原的博客文章在网上颇受欢迎,点击率很高。但由于他写的一些博客涉及到敏感问题,因此他不但受到过各种各样的威胁,而且一些网站还隐藏或删除了他的博客。尽管刘晓原为此诉诸法律进行抗争,但却以败诉告终。

刘晓原说:“因为他们隐藏我的文章,我和他们提起过诉讼,起诉过搜狐公司。但是法院一审和二审都驳回了我的诉讼。”

*张和平:博客不是后院日记*

关注平民事件和弱势群体的北京著名博客作者张和平的网名是老虎庙。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从2003年写博客开始,他就一直秉承一种观点,那就是博客具有行使公民权利的平民媒体的属性。

张和平说:“我不认为博客是一个后院里的日记,花花草草。它的属性第一就是传媒,而且是一种可以普及的平民的媒体。所以我们每个人掌握这个以后都可以行使他的权利,而且从博客的国际历史来看,它所发生的一次次里程碑都是以重大新闻事件为点发展过来的,包括进入中国。”

张和平对美国之音说,2003年的一次偶然事件促使他坚定了通过博客行使公民权的决心。他当时偶遇北京王府井当街杀人案,全程拍下现场照片。张和平在报警之后一个小时之内就在自己的博客上把这一消息发布出去。接着,北京的媒体纷纷找他购买这些照片。张和平说,当时北京青年报一位记者说,他们办报这么多年,有史以来第一次遇到现场目击照片。张和平说,这句话使他感触很深。

张和平说:“我想只有公民这种随机遇着,每个人都行使这种权利的话,它这不就是更及时、更准确了吗!这个事件后来被中国博客各种书籍记载为大事记,称我的这篇文章是中国博客史上一个里程碑。从那以后对我比较刺激,启发了我,我觉得我无意中行使了公民的权利。从那以后我才开始有意识地观察社会,报导一些事件。”

*博客是“自留地”?*

关注过重庆钉子户事件和贵州瓮安县群体性暴力冲突事件的湖南著名博客作者周曙光和老虎庙一样,被誉为“公民记者”。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把博客称为“自留地”。他说:“Blog(博客)是自己的自留地,自己的地盘。以往的行使公民权无非是在报刊杂志和电视上发表讲话,发表看法,或者是站在街头向公众发表看法。而由于有了网络,我们可以在自己的Blog(博客)上面向网友发表看法,能够行使自己的表达权。”

周曙光说,不管受到什么样的警告,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表达。由于周曙光把自己的网站服务器放在美国的旧金山,因此中国有关当局无法直接删除他的博客,但是却通过网络防火墙屏蔽访问,不让国内的网民看到周曙光的博客文章。

周曙光:“对于网络防火长城、他们的运作原则、规则和封杀原则是没有明文法律规定的说。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但是我目前没有得到答案,不知道是问谁才好。所以我们可能会在近期内准备起诉中国电信或中国网通,质问他们为什么屏蔽访问我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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