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派出所长受贿被捕后以检举换缓刑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重庆一名派出所所长因受贿被捕后,向司法机关检举一系列的案件,并以此作为求情理由,其后获法院轻判缓刑。事件引起地方上很大的回响。有舆论认为事件反映法制不全,官场腐败,亦有市民表示对执法及司法机关失去信心。

据《重庆商报》报导,合川南津街派出所所长卢中利,以帮人迁移户口的方式,先后收取对方“感谢费”4万元,卢中利其后被捕并认罪,同时向司法机关检举了一宗抢劫案、七宗盗窃案,以此作为求情的理由。经检察机关查明,犯罪事实部分属实,并指卢中利有立功的表现,因而轻判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卢中利仍然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案件上周三于重庆市第一中院进行二审,法院将择期宣判。

记者多次致电重庆市第一中院,但一直无人接听。

南津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承认卢中利因受贿已被撤职,但不愿就法院判刑作出评论,只表示卢中利当所长时表现良好。他说:

派出所:“他是去年9月被调到治安支队当队长,案发后就被撤职。”

记者:“判刑是否太轻?”

派出所:“我对这案情不了解。”

记者:“他当所长时表现如何?”

派出所:“表现挺好的,派出所也搞得挺好的。”

事件在地方上引起很大的回响,重庆居民陈先生表示,派出所所长卢中利明知有抢劫案、盗窃案等,但在在职期间既不查处也不上报,根本就是渎职枉法,何来有功。他说:

“他知道这些案件,没有去破,现在他犯事,就倒过头来说检举了什么什么,说严重点他是包庇罪犯,更不应说他这是立功的表现,反而应罪加一等。”

陈先生说,法官竟然接纳他的求情,作为立功的表现更是令人失望。事件令市民对执法及司法机关失去信心。他说:

“法官量刑的时候,如何判断他是立功,他的理由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我只能说很失望,对老百姓也是很大的打击。”

重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新闻工作者表示,该名所长提出的求情理由,是荒谬可笑,但却又为法院所接纳,反映中国的法制不全,官场腐败。他说:

“反映中国法制不健全,官吏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官官相惠,互相勾结,一言以概之,官场腐败透顶。”

他又慨叹,从他的工作经验,类似的事件在中国极为普遍。有网民表示,事件足见中国警官渎职蔚然成风,警匪一家“合理合法”。亦有网民说,难怪各地治安每况愈下,百姓天天在黑社会威胁下提心吊胆。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