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新唐人参加龙节 加社团道歉

【新唐人记者林菲加拿大多伦多报导】2004年加拿大多伦多“龙节”主办方因拒绝本台加拿大分台参与而被告上安大略省高等法庭。在本周五法庭调解过程中,被告同意在两周内向本台发出道歉信,请看报导。

5月2日安省高等法庭开庭审理新唐人被拒参与“龙节”一案。原告新唐人及被告多伦多东区华商会和隶属多伦多市政府的Scudding Court社区中心的代表和律师参加了庭审。

“龙节”是多伦多东区唐人街一年一度的街头节日,由多伦多东区华商会和隶属多伦多市政府的Scudding Court社区中心共同举办。2004年9月25日新唐人申请的展位在当天被主办方取消,当天在场的中共驻多伦多总领事指使主办者赶走新唐人记者。本台在2004年底 将主办方告上了安省高等法庭。

原告律师David Matas 认为打压新唐人是中共的一惯做法“ 我不知道幕后发生了什么,但这和中共的一贯做法很一致。”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认为多伦多市政府应该提供公众都能参与社区活动的机会。两方被告同意在两周内向新唐人电视台发出道歉信。

加拿大新唐人电视台总裁王绍九博士:“中共从未间断过曏海外社团施压打压敢于讲真话的新唐人,我很高兴今天对方同意向新唐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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