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新增债务2.3兆? 财部:债务已获控制

(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八日电)媒体报导,八年来政府新增债务新台币2.3兆元,财政部国库署晚间指出,自政党轮替后,为因应921震灾重建等各项社会经济事件,及推动各项重大建设及社会福利支出,且承接台湾省债务8139亿元,导致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快速累积,不过,近年来债务已获有效控制。 财政部指出,为推动重大公共建设,提振国内经济景气,在无其他财源下,仍需以举借债务支应。公共债务法是规范政府财政纪律的主要法规之一,依据公共债务法第4条规定,各级政府年度举债额度不得超过各该政府总预算与特别预算的15%,这项规定对年度预算赤字产生实质抑制效果。

财政部表示,中央政府年度举借数,已由90年度2770亿元降至95年度640亿元,96年度中央政府举债预算数虽编列1350亿元,但迄今并未举借,显见债务举借已获有效控制。 另外,财政部指出,自2003年4月推动“财政改革方案”迄今4年多,已具初步成效,中央政府在95年度总决算及96年度初估决算数,岁入岁出相抵分别产生166亿元及680亿元的賸余,是自89年度以来二度产生賸余。

财政部表示,未来政府仍将透过财政收支改善及落实政府财政纪律以健全财政,希望在2011年达成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9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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