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七日电)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97年度加强营业人使用统一发票稽查计划已展开,将针对营业人短漏开统一发票故意或不主动开立统一发票加强查缉。 国税局指出,部分营业人常未主动开立统一发票,或以所谓“未税价”标示,在消费者索取统一发票时再加计5%营业税,也有网路交易业者,在网页上刊载买受人是否索取统一发票,并声明索取发票要加计费用等,以促使消费者打消索取发票的念头,藉以逃漏营业税。
为维护租税公平,台北市国税局已展开97年度统一发票稽查计划,由各分局、稽征所成立统一发票稽查小组,实地至各商家稽查短漏开统一发票行为,敦促商家确实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遏止逃漏。 国税局呼吁,营业人如经查获未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51条及第52条规定,除应补缴税款外,并按所漏税额处1倍至10倍罚锾,1年内如经查获3次,更会被处以停止营业。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时,应诚实开立统一发票,以免被查获遭受处罚,得不偿失。9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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