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六日电)日前大统益等黄豆进口业者向经济部反应,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申请合船进口却遭延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上周委员会加速处理,许可该申请案,有效期限达三年。 公平会最近一次委员会议决议,许可大统益公司、统一公司、大成长城公司、泰华油脂公司及美蓝雷公司等五家业者,得以联合采购合船装运方式进口黄豆,期限自今年3月13日起至2010年3月12日止,共计3年。
大宗物资价格持续上涨,各部会向业者了解背后原因,不过日前黄豆进口业者却向经济部反应,合船进口申请太慢,导致运输成本大增。 为降低运输成本,玉米、小麦、黄豆等大宗物资进口业者,通常采取合船进口方式降低运费,并分散采购风险,但为避免业者以合船进口控制成本而联手涨价、联手控制售价,合船进口的业者必须向公平会申请。
公平会日前澄清,绝无延宕大宗物资合船进口申请,合船申请行之有年,业者相当清楚申请程序,许可快到期前三个月会请业者申请展期,但申请文件不齐就要补件完毕后才能审查。 据了解,不像玉米、小麦业者长年以合船进口降低进口运输成本,黄豆业者通常自行进口运输,有特殊考量才会与同业合船进口,因此没有向公平会申请合船进口的习惯,去年大统益等五家业者,才因未取得许可合船进口黄豆,共遭公平会罚新台币2500万元。
公平会表示,黄豆属重要民生物资,受理黄豆业者合船进口申请特别注重时效,绝无延误,不过国内黄豆进口方式多样,合船采购不是业者唯一的进口方式,呼吁业者应维持既有各类黄豆进口方式及管道,以充分满足国内需求。9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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