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屋居民在阻止房委会资产上市案败诉

【新唐人】近日来引起全香港关注的房委会将资产私有化的“领汇”房地产基金上市案,在高等法院经过两日的聆讯后,星期二法官做出裁决,判阻止“领汇”上市的两名公屋居民败诉。

星期二,香港高等法院结束一连两日的聆讯,裁决两名公屋居民阻止房屋委员会将部分资产上市的司法复核申请败诉。由于原诉人需要考虑是否上诉,因此不能肯定有关基金能否如期在星期四上市。

事件起因于房委会将旗下的屋村商场和停车场私有化,以“领汇”房地产基金的名义招股上市,市民的反应空前热烈,在本地超额认购130倍,涉及散户超过50万,加上国际认购,冻结资金创下新高,达到5900亿港元。据代表原诉人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表示,两名公屋居民担心房委会商场以商业方式营运后,加租压力会转嫁到他们身上,因此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指房委会违反房屋条例。

法官夏正民在下午五时宣判时说,根据房屋条例,房委会有权变卖商业资产,由第三者提供服务设施,因此判两名居民败诉,但由于案件涉及公众利益,不需要两人支付对方堂费。

代表房委会的资深大律师冯华健说欢迎法官的快速裁决。 香港房屋委员会代表律师冯华健说:“怀疑有关房屋署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法庭已经解决了问题,所以上市的方面亦没有一个难题存在。 ”

协助居民提出诉讼的立法会议员郑经翰表示,对法庭裁决并不感到失望。 香港立法会议员郑经翰说:“如果法官说根本不接纳你这个申请,我们当然不对,他说有绝对的法律理据让我们去申请。”

但他表示个人能力有限,不会资助居民提出上诉。而立法会三大政党都以香港的声誉与整体利益等为理由,劝原诉人不要提出上诉。

来自法律界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则认为,上诉有法律理据,不存在无理取闹问题。对于商界有人批评领汇事件政治化,令香港成为全中国最共产的地方,汤家骅说完全不能同意。

香港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说:“从一个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法律的问题,我觉得是一个恰当的解决方法,完全不存在任何政治的理由。”

这宗案件由于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罕有的得到法庭快速裁决。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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