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确认原北京市长迫害法轮功有罪

【新唐人】在经过了一年的审理之后,北加州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尔金(Wilkin)上周三确认了地方法官的裁定报告,判决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有罪,要求他为其管辖下的警察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犯下的酷刑和反人类罪行负责。洛杉矶法轮功学员就此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12月13日,二十多名洛杉矶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被判有罪的消息。

这起民事诉讼案由两名中国公民、两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国公民及一名美国公民,根据美国《涉外索赔法》与《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于2002年提起。六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严重殴打,其中包括帕莫纳学院的学生林理善(Leeshai Lemish),他于2001年在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和平请愿时被抓,并遭到殴打。

刘当时是北京市长,他作为中国奥运代表团团长在去盐湖城参加冬奥会的途中在旧金山接到传票。他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等罪行。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统计系副教授吴英年说:这次诉讼案是法轮功学员在全球28个国家进行的47个诉讼案之一。这场全球的起诉是自二战后起诉纳粹罪犯的纽伦堡审判之后规模最大的。

六名原告之一的帕莫纳学院学生林理善在记者会上表示,美国法院的裁决鼓舞人心,因为这个案例确认了迫害法轮功的人同样违反了中国法律,所以他们不能享有美国的外交豁免权。因为外国官员在美拥有外交豁免权的前提是这些官员遵守本国法律。这向中国发出一个重要的讯息:那些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能被豁免,他们会被绳之以法。

目前刘淇和中国当局还没有对此案的判决做出任何反应。林理善说中国官员对于海外被起诉,通常做法是保持沉默,逃之夭夭。

新唐人记者李初光,林青在洛杉矶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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