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14日訊】雲南一36歲工人患上塵肺病後,提起勞動仲裁和數次訴訟,申請工傷,卻一次次遭拒,在他舉報企業違法後,卻收到昆明相關部門的5萬元罰單,理由是「他在不具備防護條件下接受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引發關注。
據大陸南方都市報報導,雲南昆明的李維志36歲,2023年7月診斷疑似塵肺病,此前七年,李維志一直在昆明從事裝修,主要承接入戶安裝人造石英石櫥櫃檯面。人造石英石加工行業塵肺病高發,大量工人因長期吸入加工粉塵罹患塵肺病。
按照中國職業病工傷賠償相關規定,塵肺病人要獲得工傷賠償,首先要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李維志遂向用人單位——雲南石來商貿有限公司索要勞動關係證明,但由於他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未買過社保,公司拒不出具勞動關係證明。
多次商討未果後,2024年9月,李維志向昆明市五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請勞動仲裁,被駁回。
2024年11月,李維志提起勞動糾紛訴訟,昆明市五華區法院同樣駁回了其訴求。
其後,他經歷了兩次行政訴訟、兩次行政複議,都沒能獲得勞動關係認定結果。
為爭取工傷賠償,2025年6月,他向昆明市五華區衛健局舉報雲南石來商貿有限公司多項違法行為,包括將職業病風險轉嫁給沒有防護條件的個人,未對工人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未發放職業防護用品等,要求昆明市五華區衛健局調查處罰,追究相關當事人刑事責任,並履行職業病防治法法定職責,督促用人單位提供職業病診斷相關材料。
李維志介紹,該公司有二十多位長期合作的工人,但公司從未科普過職業病危害,也未組織職業健康體檢,甚至連「防塵口罩都是工人自備的」。
2025年10月,五華區衛健局對雲南石來商貿有限公司作出21萬元行政處罰,但李維志最需要的職業病診斷材料,卻未見回音。
今年3月,李維志收到了昆明市五華區衛健局出具的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中稱,李維志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在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下接受具有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石板台面安裝),處以五萬元罰款。
今年5月,他將五華區衛健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昆明市五華區法院一審開庭,至今尚待宣判。
一位不願具名的職業病防治臨床醫生介紹,對於塵肺病患者而言,認定勞動關係,進行職業病診斷,再獲得工傷賠償,原本是一套嚴密的制度體系。在她看來,原本的制度設計,是法院認定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提供診斷材料,醫院出具職業診斷書,衛生行政部門介入監督調查,人社部門審查認定勞動關係,是否予以工傷賠償,各個部門各負其責。
但是,「一些原本應承擔行政責任的部門,卻以需先認定勞動關係為由,將責任推給勞動者,導致勞動者難以獲得賠償。」
報導引述北京大愛清塵公益基金會的統計數據,中國現有大約600萬名塵肺病患者,大量和李維志處境相似的人,陷入「無合同,無社保,無診斷,無賠償」中,被排除在勞動保障之外。
網友評論稱,「不主持公道反而搶錢啊」、「你法我笑」、「魔幻!不認定工人的塵肺職業病,但認定工人是在不符合職業要求環境下工作」、「惡意討薪後有一大發明」。
(責任編輯: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