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團促法》動手了? 媒體人矢板明夫遭攻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7月08日訊】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矢板明夫受邀在台灣台中演講,遭33歲中國籍廖姓男子攻擊,這起暴力事件在台灣政壇與社會引發高度震驚,陸委會對此發表強烈譴責,並直言這是中共通過相關國安法令後,在台灣發生的首例「跨境鎮壓」案件。

日本在台媒體人矢板明夫7月6日在台灣台中遭到中國籍男子攻擊,警方當天下午在台中國際機場成功攔截企圖搭機飛往韓國釜山的兇手廖姓男子。

警方查扣手機、分析對話等,認定有受「境外勢力」指使,下午依反滲透法、傷害等罪嫌將他送辦,台中地檢署目前偵訊中。這是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上路後,全球首件跨境鎮壓案件。

地緣政治學者、台灣開南大學副校長陳文甲:「這一起案件的時間點跟對象,確實高度敏感,因為這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7月1日實施後,中共把民主團結、國家統一與反外部干涉,進一步納入法律治理的框架。因此,外界擔心,它的長臂管轄與跨境鎮壓風險,不是毫無根據。」

矢板明夫在社交媒體平台發文,從事件的背景及作案手法來看,與數年前香港人士在台灣遭暴力攻擊的事件有很多相似點。是否與近期開始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有所關聯,也值得有關單位深入調查釐清。

陳文甲:「嫌疑犯背後有沒有指揮鏈、金流以及在地協力者,若最後證實存在中共的境外勢力介入,那目的恐怕不只是攻擊一位媒體人,而是製造寒蟬效應,傳遞人在台灣也可能被鎖定的威嚇訊號,進一步來壓縮批評中共的公共言論空間。」

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研究員沈明室:「純粹是警告,就跟香港的歌手何韻詩來台灣,人家潑她紅漆一樣,只是警告。但是如果它繼續沒改,會不會採取更強烈的作為,很難說。但是它就是對當事人警告,也是對在中國的組織有所交代,說我們已經懲罰他了。另外它也希望能夠形塑出這種寒蟬效應,或者是威懾的效果,讓更多的人不敢批評。但是會更多的台灣人對中國的這種長臂管轄,或者是遠洋撈捕,或者是跨海打擊,這種行動會更加憤怒。」

矢板明夫已經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曾任產經新聞社台北支局長,目前活躍於台灣。他以對中國政局、兩岸關係及東亞國際形勢的深入分析而聞名。

台灣勵志協會執行長賴榮偉:「台灣跟中國本來就是互不隸屬,台灣是一個國家,有自己運作的主權,那在台灣的國土上,你要批評美國、批評日本、批評中國,這個本來就是言論自由。但是在這個情況之下,不管是人民之間,還是政府對人民之間使用暴力,這個已經是不被允許的事情。」

從矢板明夫遭襲案看出,行凶者身分與被害者間並無利益糾紛或衝突,且行兇後即準備搭機離去。

賴榮偉:「既然有中共跨國鎮壓的影子,那這個就是全世界都會再次的看到中共具體威脅的一面。中共的長臂管轄已經越來越誇張,它就是一個獨裁者的思維。在獨裁者的思維裡面,只有自己的政權穩定,沒有人民的利益。它要的就是一種統治下的穩定,哪怕是用賄賂的,哪怕是用暴力的,什麼樣的手段它都沒有節制。」

評論認為,目前不應製造恐慌,而是建立制度化的跨境鎮壓反制機制。針對中共這部「民族團結促進法」惡法,政府也必須讓民眾了解中共將藉此施展其暴力、恐怖等威權本質。

陳文甲:「 對長期遭到境外政權點名的媒體人、學者、人權工作者以及政治異議人士,應建立風險評估與必要的安全預警制度。 台灣必須與美、日、歐等民主國家交換跨境鎮壓案件的情資與犯罪模式。所以我認為核心原則也很簡單,不能因為懷疑就先定罪,但也不能把可能涉及國安滲透的暴力事件,只當作是一個普通治安案件。」

沈明室:「針對中共的長臂管轄,除了政治上、法律上加強我們刑事單位對它的監控跟防範之外,它的犯罪事實要不要制定一個專法,我覺得是一個可行的方向,或者是在一些相關的法律,像國安法、反滲透法、刑法裡面制定了一條專門針對這樣的行為。」

律師黃帝穎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逃亡之虞」為羈押要件,檢察官已針對涉案中國暴徒聲請羈押。

編輯/黃億美 採訪/易如 後製/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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