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26日訊】中國陝西一名32歲女子,長期遭丈夫家暴,女子提起離婚被法院駁回,13天後再次被丈夫家暴並扔下懸崖致死,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新黃河報導,5月26日上午10時,陝西咸陽市永壽縣法院開庭審理永壽縣女子苗苗(化名),被丈夫張某家暴致昏迷後又被扔下土崖導致其死亡一案,張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
苗苗的哥哥孫先生(化名)表示,該案庭審結束後,法院沒有當庭宣判,被告張某豪無悔意,甚至當庭翻供,不承認曾經對妻子多次家暴。孫先生及家人對此十分氣憤。
據孫先生講述,妹妹苗苗嫁給鄰村的張某,兩人結婚十多年,妹妹為張某生了兩個兒子。張某在外打工時,妹妹在家照看孩子。張某每個月只給妹妹1000元人民幣生活費,兩個孩子要上學,要吃飯穿衣,根本不夠花。
不僅如此,張某還時常對妹妹拳打腳踢,每次毆打,妹妹都快丟掉半條命,因不堪忍受被家暴,多次提出離婚。
2024年8月,苗苗首次提起訴訟離婚,結果法院說要先經調解,之後撤訴。同年11月,苗苗因被家暴,再次提起訴訟離婚,又被法院駁回。
13天後(2024年12月24日),張某找到苗苗在外地租住的住址,對她持續毆打,苗苗被張某搧耳光、用拳頭擊打頭部、用腳踩踏頭部,並且被抓著頭撞擊水泥石墩,導致昏迷。
之後張某駕車把昏迷的苗苗,從十幾米高的土崖扔下。 並且報假警,說妻子掉下懸崖摔死了。但經法醫鑑定,苗苗因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張某因涉嫌謀害妻子被抓捕。
苗苗遇害後,她的家人十分悲痛,希望法院能給出公正的裁決。
這起悲劇引發網絡熱議,許多網友直言:「不該有離婚冷靜期。」
根據中共現行法律,從2021年1月1日起,離婚需要經歷30天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