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19日訊】台灣立法院會今天(5月19日)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投票表決,投票結果為贊成56票,反對50票,根據規定,未達彈劾通過門檻,因此總統彈劾不能通過。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6日開會,經表決,立法院通過對總統賴清德啟動彈劾案程序。根據時程,今年5月19日進行彈劾案的記名投票表決。
台灣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根據各黨在國會的席次,國民黨加上參與國民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共54席,民進黨51席、民眾黨8席。
根據投票結果,當天共有56人贊成彈劾案、50人反對彈劾案,未達憲法規定人數,因此彈劾案不能通過。
台灣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也就是說按照目前的立委人數,需要有76位立委投下同意票,即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進入憲法法庭審理後,再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判決彈劾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這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次總統彈劾案,但因在立法院投票這一關就未能通過,因此後續的司法程序也不能啟動。
(責任編輯: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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