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提拔的中紀委高級「內鬼」李剛被判15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12月04日訊】12月3日,中共中紀委駐中組部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剛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賄1.02億餘元(人民幣,下同)。中共黨魁習近平被指是提拔李剛的第一責任人。

李剛被指控,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土地出讓、職務提拔等事項上謀利,收受財物共計1.02億餘元。

李剛被指利用擔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成都市溫江縣(區)委副書記、縣(區)長,成都市溫江區委書記,四川省招商引資局黨組書記、局長,巴中市委書記,自貢市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雲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等職時,大肆斂財。

因此,李剛以受賄罪被判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

2024年9月30日,李剛被調查;2025年4月7日被雙開,中共官方通報指其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大肆收錢斂財等。其是在任期間落馬的中紀委高級別「內鬼」。

在李剛獲刑後,中共中紀委監察部前官員王友群12月4日在大紀元撰文分析,李剛26年一路被「帶病提拔」,分兩個階段:他在被提拔為縣委常委、副縣長至正局級官員時,主要責任在四川省委、省政府;他被提拔為副省部級官員時,主要責任在中組部、中紀委、中共中央。

王友群認為,李剛被「帶病提拔」為四川省副省長,陳希、趙樂際、習近平是主要責任人;李剛從四川「帶病提拔」到雲南的主要責任人,也是陳希、趙樂際、習近平;李剛從雲南「帶病提拔」到北京的主要責任人,是李干傑、李希、習近平。

王友群總結,中紀委「內鬼」李剛是誰提拔的?答案是:第一責任人是習近平;直接責任人是陳希、李干傑;監督責任人是趙樂際、李希。(相關鏈接

(責任編輯: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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