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朱亞虎「完全認罪」200萬元交保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3日訊】偵辦京華城案的北檢週五(11月22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前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理由是朱亞虎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北院准許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檢察官另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2個月。

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涉及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事由,但無羈押必要,得以具保替代羈押,依法上午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法官依檢察官聲請,准許朱亞虎以200萬元交保。朱亞虎與友人在辦保後直接離開看守所。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200萬元交保,穿著白色長袖衛生
衣的朱亞虎下午在律師及親友陪同下,從台北看守所離開。(中央社)

此外,北檢表示,李文宗9月29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從10月4日至11月19日共6次訊問李文宗,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訴訟防禦權行使。

北檢認為李文宗所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中華民國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罪嫌等,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風險驟升,難有效追訴。

(責任編輯:盧勇信)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