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查房人員出示警察證 遭背銬至派出所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2月02日訊】中國大陸一名律師入住酒店後突遭幾個協警查房。他要求對方出示警察證後,遭粗暴對待並背拷至派出所。事後,律師欲對警察的一系列踐踏法紀、侵犯公民基本人權的行為進行追究,卻四處碰壁,維權無望。

微信公眾號「詩的回聲」2月1日發文,講述了自己兩天前的一場遭遇。為避免事態升級,這位律師還特意在文中將涉及具體地名、人名的細節進行了模糊化處理。結果,文章在國內發出不久即被刪除。

據總部設在美國加州的「中國數字時代」網站收藏的原文,文中講述,一位某政法學校畢業現在一家律所工作的律師,因為新婚朋友的邀請去當伴郎而於今年1月30日正常辦理手續後入住某地一家酒店。

當晚10點左右,一群自稱街對面派出所警察的人突然闖入酒店房間,進門就罵罵咧咧,喝令這位律師及其朋友出示身分證。由於對方態度十分惡劣,且為首人員的警服編號表明他只是一個協警,在沒有正式警察在場的情況下無權單獨執法,因此律師要求查房人員出示他們的執法證件,這是公民應有的權利。

不料這幾個查房人員當即對律師大吼大叫:「你狂什麼,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們出示證件?」在律師已聲明根據《警察法》第九條,他們執法必須出具證件後,為首的協警更揚言:「我們穿這身衣服就是有資格強制檢查你!」

接著,幾名人員衝上前將律師雙手按在背後,不顧律師提醒他們這是違法行為,將他雙手反銬在背後,並強行將他推出房門,大吼說要把他帶到派出所「關幾天」。

這位律師寫道,「我起初是不信的。我研究生畢業論文寫的就是《警察法》相關,根據法律規定,手銬屬於警械,使用需要遵循嚴格的規定。」

結果,這位研究了兩年正版的《警察法》的法律從業者在零下二度的氣溫下,身穿單薄的衣服就被幾名協警強行推搡出門,帶往派出所。律師原本想提醒對方,按照相關法規,「嚴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凍餓曬烤疲」,更何況自己連犯罪嫌疑人都不是,但最終「想了想算了」。

在派出所內,一名輔警未出示搜查證就對律師進行搜身,這次律師忍住沒有指出他違規。經過一段無聊的等待後,有一名警察推門進來,要給律師解開手銬,但律師不同意,要求對方講清楚了為什麼給自己戴手銬再摘開。這名警察立即威脅律師「不要太能」,還對他進行了人身攻擊。

當晚陸陸續續來了幾個警察、輔警、協警,「他們都很自信,說他們從來就是這樣辦案的,從來沒出示過警察證,也沒人要求他們出示過警察證」。其中還有警察問律師,他們到底違反了哪條法律。律師說「《警察法》第九條,盤問檢查前需要出示相應證件」。

不料另一名警察突然提高聲音吼道:「違法,違法,違法!你隨便告!你告誰都可以!你可以隨便將此事發布到網上,我們一直是這麼做的,我看誰來管我們。」

律師又被銬了大約一個多小時後,終於來了個協警稱要給律師做筆錄。這時律師調侃道:「同步錄音錄像要打開,行政案件的證人戴著手銬做筆錄還是蠻震撼的。」

最終,警察打開了律師的手銬,一名輔警出面做筆錄。律師拒絕,告訴他:「你不可以。做筆錄必須兩名正式警察同時在場。」

一會來了兩名警察,這次在律師的要求下,其中一人拿出警察證在律師眼前晃了一下,另一人則聲稱他警察證忘在家裡了。律師拒絕接受筆錄,強調按規定詢問的警察不得少於兩人,並且要出示身分證明。

這時沒帶證件的警察氣急敗壞,大吼大叫:「你愛做不做,不做滾一邊去,不做你就關著!」律師回應說:「我從頭就一個訴求,希望你們依法辦事。」

最終,當律師被釋放回到酒店時已經凌晨一點了。次日,律師先後去了區檢和市檢,反映該派出所執法人員違法違規的問題。不料,區檢的工作人員表示,「直接立案偵查的權力在市檢」。

到了市檢,那裡的工作人員直接拒絕受理此案,也拒絕出給律師出具相關的書面材料,聲稱「這明顯不存在違法犯罪,檢察院無權受理。」

律師爭辯道:「這是個行政案件,我大概率是被列為了證人,他們對證人違法適用警械,你們無權進行監督?」對方卻對律師不予理會,自己走開了。

這位律師給朋友發短信哀嘆道:「連我們維權都這麼難,我不知道那些老百姓怎麼維權!」

朋友圈信息。(網頁截圖)

律師最後寫道:「這段的經歷給我的感覺並不是憤怒而是荒謬,這是一種無力的疲憊感,你所學的一切,你所認知的一切,在一個奇怪的空間內完全無法進行。這世界是真的荒謬。」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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