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反干預法首案判決 中共代理人被定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0日訊】週二(12月19日),澳大利亞一家法院判一名中共代理人違反《反外國干預法》, 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這是自2018年澳大利亞通過本法以來的首例判罪案。

據美聯社報導,這名被判處有罪的被告人來自墨爾本,名叫楊怡生(Di Sanh Duong),68歲,被控祕密為中國共產黨工作。維多利亞州縣法院(the Victoria state County Court)陪審團以「準備或策劃外國干涉行為」的罪名判其有罪。

楊怡生出生於越南,1980年以難民身分來到澳大利亞,他是「大洋洲華人團體聯合會」的當地主席,這個聯合會由來自越南、柬埔寨和老撾的華人組成。

檢察官帕特里克·多伊爾(Patrick Doyle)指控說,楊怡生代表中國共產黨與時任澳大利亞政府部長艾倫·塔奇(Alan Tudge)進行聯繫,以擴大中共的政治影響力。

檢察官說,楊怡生告訴一位同事,他正在與塔奇建立關係,塔奇 「未來將成為總理」,會成為「我們的支持者/贊助人」。

檢察官告訴陪審團,楊怡生是中共認為的代理人「理想目標」。

本案的主要關鍵點在於,在2020年6月的一次媒體活動中,楊怡生向時任內閣部長艾倫·塔奇(Alan Tudge)贈送了一張支票,作為對王家墨爾本醫院應對流行病的捐款。

這筆37,450澳元(當時相當於25,800美元,現在相當於24,200美元)的捐款是從墨爾本當地的華人僑民籌集的。

「這種做法的主要目地是為中國共產黨贏得朋友。」檢察官告訴陪審團。

楊怡生律師彼得·查德威克(Peter Chadwick)辯稱,這筆捐款是為幫助疫情期間的一線衛生工作者,並反擊當時社區的反共情緒。

查德威克對陪審團表示,在新冠病毒(中共病毒)流行期間,墨爾本的華人社區受到很大壓力,楊怡生和社區的其他華裔成員決定採取一些措施來改變這些對華人不公平的看法。

查德威克還否認楊怡生與中共有合作。

2018年,為了防止外國,尤其是中共,對澳大利亞的干預,澳大利亞通過了《反外國干預法》,要求政治說客要向當局報備他們是否為別國服務,並大幅加重對間諜活動的刑罰。外界普遍認為,這個法律是針對中共的滲透。

楊怡生是第一個根據《反外國干預法》被定罪的,這個罪名刑期最高是10年監禁。

楊怡生還被認為與「中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有關係,這個「和促會」由中共中央統戰部控制。

(責任編輯:李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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