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近10億元 中信銀行前行長孫德順被判死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1月11日訊】11月10日,中信銀行行長孫德順被判死緩,終身監禁。其被指控受賄9.795億元人民幣。

當天,孫德順受賄罪被判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孫德順被指控,2003年至2019年,他先後利用擔任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時,為有關企業在獲取貸款等事項上謀利,非法收受財物9.795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孫德順於2020年3月20日被立案審查調查及被雙開。

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孫德順限制、壓降製造業貸款;違規向貸款客戶借用房產;為本人及親友攫取巨額利益;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在貸款授信、審批等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2年1月18日,中共官媒披露了孫德順貪腐案的細節。報導提到,孫德順有一個特點就是不收現金,他認為收現金「太低端了,太簡單粗暴了」。

孫德順被指利用「影子公司」、藉助金融手段來完成利益輸送,其專業化、複雜化程度相當罕見。他安排兩名老部下作為代理人,開設了兩家投資平台公司,兩家公司前台的所謂法人,實際只是為孫德順代言的「影子」。

孫德順在中信銀行為企業老闆批貸款;而這些老闆有的以投資名義,將巨資注入他實際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則送上優質投資項目或投資機會;平台公司用這些老闆提供的資金投入那些老闆提供的項目,以錢生錢,共同獲利分紅。

孫德順任職期間,刻意壓降製造業貸款。「他就關注什麼掙錢快、見效快,就願意貸款給房地產。」報導稱,中信銀行貸款結構發生了變化,房地產貸款增長幅度達到40%多,製造業貸款當時受到壓降,壓降幅度達到30%多。

近年來,中信銀行腐敗窩案爆發,除了孫德順,中信銀行系統還有多名高管被查。

2019年,中信銀行肇慶分行前行長李先文、肇慶分行營業部前總經理梁慶華;中信銀行廈門分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風險總監陳鷹;中信銀行哈爾濱分行前黨委書記、行長於成信等先後被查。

2020年9月,中信銀行前副行長兼深圳分行行長陳許英(女)被判刑15年。

據官網顯示,中信銀行成立於1987年,是中共最早參與國內外金融市場融資的商業銀行。此前,中信銀行的「當家人」有紅頂商人榮毅仁、中共太子黨王軍等人。

近年來,大陸有多名金融系統高管被重判。

2021年8月27日,恆豐銀行前董事長蔡國華上訴案二審維持一審死緩判決。其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8億餘元(其中10.7億餘元系未遂)。

2021年1月21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同年1月29日,賴小民被執行死刑。其被指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17.88億餘元,非法占有公共財物2,513萬餘元。

(記者李恩真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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