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港人質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05日訊】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聲稱,「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執法部門將網上巡邏並追究刑事責任,還稱23條立法將涵蓋「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香港網友質疑:不肯捐器官,不肯生孩子,算不算「軟對抗」,是不是也要入罪抓人?

繼香港特首李家超早前拋出「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的言論引發港人強烈質疑後,鄧炳強日前在接受中共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對港府的「軟對抗論」又進行了進一步的發揮。

鄧聲稱,「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如果有人以「軟對抗」的手法散播所謂「反中亂港」訊信,執法部門會偵測,包括進行「網上巡邏」追究刑事責任。還會針對相關人士和組織的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等方面進行調查。

至於究竟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算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鄧炳強還揚言, 23條立法方向及部分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鄧炳強的上述言論激起了香港網友的不滿。在海外社交平台上的相關消息下,有不少香港網友留言對此提出質疑及批評。

@user-xe8ez8td5n:「不肯捐器官就是軟對抗?就是犯法?要判監?」

@laisangwong8030:「有權有勢高官講完話不鼓掌,就是軟對抗。」

@yorkhunt1251:「不生孩子,不叫雞都是軟對抗啦!」

@user-jh5jx2yp1k:「他一定是精神分裂,一時又說『治』,一時又說『亂』。」

@vriusxi5940:「什麼叫軟對抗? 根本是老共打稻草人,荒謬!」

@LKgo:「炒股不能放,放就要抓,因為你放股份不利恆指,你可能是軟對抗。」

(網頁截圖)

近期,香港官員頻頻拿所謂「軟對抗」說事,把一些看似與政治無關的民間自發行為也定性為「軟對抗」。

一個比較突出的例子是: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恆常化的消息傳出後,大批香港市民出於恐慌而紛紛上網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當時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公開稱這個行為是「軟對抗」,有可能觸犯所謂「煽動意圖罪」。

今年6月下旬,李家超接受香港傳媒專訪時也曾談論所謂「軟對抗」的問題,聲稱「不犯法不代表不可以做造成破壞,下一步甚至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此話一度令香港網絡上一片譁然。

輿論認為,按照李家超的這番說法,今後香港市民在沒有犯法的情況下,也隨時可能被指「本質上破壞香港」而受到國安法打壓,即以言入罪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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