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錄之一百三十五:南京小屠殺

整理:袁斌

1970年3月6日,南京市公檢法軍管會在五台山體育場召開10萬人大會,判處11名現行「反革命分子」死刑,立即執行,另有幾十名現行「反革命分子」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

是日下午,南京全城戒嚴,交通中斷,商店停業,上百萬人被組織集中到主要幹道兩旁,列隊觀看十幾輛刑車、警車和軍車押解這些「反革命」遊街示眾。所有「犯人」都被揪住頭髮,仰起面孔,讓廣大革命群眾認清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猙獰」面目。

車隊出體育場北大門,沿廣州路、中山路、新街口、中山東路、大行宮、太平路、朱雀路、健康路、昇州路、水西門等路段,馳往鳳凰西街盡頭的刑場。11位死者,其家屬事先未獲任何信息,他們的骨灰後來也全都不知去向。

繼這次「三·六公判」之後,南京市公檢法軍管會相繼又召開三次聲勢浩大的公判大會,大張旗鼓地成批處決現行「反革命」,4月28日殺12人,7月30日殺24人,12月10日殺10人。林舜英、李立榮母子在同一日(12月10日)雙雙被判死刑,同乘一輛刑車遊街示眾,同在一個刑場被殺害。

以上四批慘遭處決的57人,罪名幾乎完全一致——「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及其「親密戰友」林副主席,「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惡毒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惡毒攻擊」社會主義制度。

1980年前後,57名「現反」全部獲平反,被判其他刑的人也全部被確認為冤案,冤案率100%。

一位當年的當事人回憶說,「作為當年在『三·六公判』大會上被判刑的現行「反革命」之一,我今生今世最為刻骨銘心的日子就是1970年3月6日,它已牢牢嵌進我的記憶神經。四十年來每到這一天,那天親歷的場景總會自動浮現:

在公判大會主席台上,主持人宣讀死刑判決後,我身旁那11位被綁得面孔紫黑的受難者,臉上的那種憤懣、絕望、恐懼、無奈、痛苦的神色;

從主席台押往刑車停放處的通道上,受難者們因為捆綁過緊、難以呼吸而發出的那種不忍聽聞的呻吟,那已經不屬於人的聲音,完全是一種動物宰殺前從喉嚨裡擠出的悽慘低嚎;

刑車緩緩行進遊街示眾途中,街道上空迴蕩的那悽厲的警笛,正在向整個城市傾泄恐怖,正在折磨每一個聽者脆弱的神經;

那插入受難者頸背高高豎起的11支白色亡命標牌,隨著車輛的晃動在緩緩搖曳,就像地獄中伸出來的天線一樣,向廣袤的人世空間發射死亡的訊息;

沿途密密麻麻人群臉上那種混合著驚悸、恐怖、疑慮的神情,刑車經過之處人群中發出的的那種由驚呼、嘆息、竊竊私語彙成的低頻聲浪;

……

那時我就在第七部刑車上,這些親目所睹,親耳所聞,親身所感的可怕場景伴隨我一直走到今天」!

中國近代史上,南京是個多災多難的城市,曾發生過多起屠殺無辜平民百姓的血腥事件,最有名的當數1937年日寇占領南京後的南京大屠殺。如今,每年的12月13日,中國人都在沉痛悼念在南京大屠殺中被日寇屠殺的數十萬同胞,然而1970年幾次南京小屠殺中死難的人們卻被徹底遺忘。這是為什麼?難道外國人殺中國人不可遺忘,中國人殺本國無辜百姓就應該忘記嗎?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提供/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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