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為母申冤14年 李寧要求直播開庭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5月24日訊】山東訪民李淑蓮多年前被毆打致死,她的女兒李寧維權14年。李寧認為,母親的死是中共政府、公安、法院等直接參與所導致,因此申請國家賠償。 6月1日,案件會在山東煙台牟平法院開審。李寧要求法院直播整個審訊過程。

留學生李寧:「還有八天的時間,我媽媽的,李淑蓮被活活打死一案就要開庭了。」

5月23日,在日本留學的李寧冒雨來到東京的中共駐日使館門外,要求中共公開審理母親的國賠案件。她已經連續請願多天。

李寧:「我不想說這個案子就沒有任何的一個公道,一個說法,就秘密的審判。所以,我就到了中國駐日本的大使館,進行了這種這種主張。」

李寧的母親李淑蓮原是下崗職工,後來自己開辦商店,主要經營窗簾、手錶、首飾、皮衣等。2001年當地領導對李淑蓮索賄不成,百般刁難,導致李淑蓮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李淑蓮之後進京上訪,多次被抓。2009年10月2日,李淑蓮在遭非法拘禁32天後被毆打虐待致死,但官方稱其是上吊自殺。

李寧:「她是關進了黑監獄,是沒有任何的手續的,就是她沒有進入到司法程序,而且呢,我母親又沒有犯任何的案子,他沒有以任何的罪名,然後把她抓起來。我母親被,就是死亡那一天,我們就是在現場,然後看到了我母親的遺體。然後呢,就是渾身遍體鱗傷,整個身上,從大腿到後背全都是黑青色的。你可以看一下這張照片。」

母親含冤去世後,李寧一家維權也受到打壓。她放下個人生活為母親申冤,期間也多次被非法拘留。

直到2017年案件才進入司法程序,涉案的三名官員,三名保安在2018年底被判刑四到八年,另有一名涉案官員獲釋。但一審仍認定李淑蓮是「自殺」。李寧不服上訴,2019年的3月29日煙台市中級法院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寧:「我參加的是保安的案子。保安的案子裡面我發現了,我媽媽不是自殺,在整個庭審現場,保安親自,親口承認的。這個案子結束了之後,我是不服的,因為我媽媽被打死了,不是自殺,現在這個案子最後他定論還是自殺。我說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事實,然後這些事實來源於所有的都是卷宗,他們檢察院法院還有這些部門所做的所有的這種這個真實的記錄,而且還有我媽媽的屍檢視頻都是在造假。」

李寧指出,二審重大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她和律師找出了所有的造假的證據。但是法院卻找藉口秘密開庭。

李寧:「涉及什麼國家秘密?裡面有幾份他們的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裡面講了怎麼去打,怎麼安排,怎麼去做,這就是國家秘密。所以他以這樣的一個藉口,然後把它變成一個國家秘密,不允許公開開庭。」

從22歲到36歲,為母親討公道的路上,李寧走了14年。

中國民主黨青年部執行長界立建:「李寧她其實在母親慘案沒有發生之前也是一個乖乖女,這個慘案發生了以後,一個是撕心裂肺的一個痛苦。另外一個就是說特別震撼,因為中共是什麼一個政府,從地方到省裡,到北京逐級一層一層上訪,越往上走越看到黑暗。因為我媽媽也是被這個暴政失踪至今,是生是死也是沒有一個任何的結果。這份痛苦,是執政當局造就了我們家破人亡。」

李寧拒絕當局私了的要求,已經申請國家賠償,案件將在6月1日開庭,她要求法院直播庭審。

李寧:「我為什麼一直在吶喊,然後在為這個事情在討公道,因為我媽媽已經去世了,我再怎麼喊,她不可能再活過來,但是為什麼還要繼續再去為一個不可能討回的公道再去吶喊呢?我就希望說像我媽媽一樣的人,像我一樣的人,千萬不要再發生像我媽媽這樣的一個悲慘的事情,所以我一直在堅持努力的。」

編輯/尚燕 採訪/常春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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