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職工猥褻好友年幼女兒  20年後敗露拒絕道歉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5月23日訊】中石油經濟師岳仲金20年前猥褻好友年幼女兒,已過刑事追訴時效,被判民事賠償,並要求公開道歉,岳仲金拒絕公開道歉,法院代他寫道歉聲明刊發,引發關注。

5月22日,大陸《瀟湘晨報》報導,在《中國新聞》報刊,一則《道歉聲明》引起眾多關注。衝上大陸微博熱搜。

道歉人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規劃總院員工岳仲金。岳仲金1997年至2004年間,對其好友李輝年幼的女兒多次實施猥褻犯罪。李輝女兒2017年報案時,已超追訴時效,李輝女兒於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經兩審後,岳仲金敗訴,被判賠償307,600元,向受害人李某道歉。

(網絡截圖)

李某代理律師萬淼焱告訴記者,該《道歉聲明》是法院執行局代為草擬,在媒體上刊登,「岳仲金支付了相關費用,但一直拒絕賠禮道歉」。

據《中國新聞週刊》2021年11月28日報導,2015年,臨近大學畢業的李某在壓抑多年後,鼓起勇氣將自己幼時曾遭人持續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訴了父親李輝,因心理障礙,她無法說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學畢業後,李某開始尋求心理治療。她被多家醫院診斷為「復發性抑鬱障礙」。

直到2017年,李某才告訴父親,當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2017年5月9日,李輝來到北京找岳對質。在李輝拍攝的兩段視頻中,岳承認,他曾經在李小冉七八歲時,對其進行過兩次猥褻;但岳仲金否認存在強姦行為。

2017年11月,李某在父母陪同下報案。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強姦罪,將該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2019年1月,檢方以強姦「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岳仲金對幼時李某進行猥褻的事實,被河北省三級檢察院認定,但由於已過追訴時效,無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6月10日,李輝作為女兒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岳仲金賠禮道歉並支付醫療費、誤工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鑑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07,600元 。

2021年11月11日,法院判決被告岳仲金向李某道歉,並賠償各種損失30餘萬元,被告岳仲金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23年3月,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此報導在大陸微博引發網友一邊倒對李某的同情,紛紛譴責岳仲金,也對中國法律規定追訴時效,無法對此惡劣犯罪追究責任表示遺憾。

網友譴責岳仲金,「真是太壞了!」「應該嚴懲」。

還有網友聯繫現實中的一些不公平案件,表示氣憤。「這不是鼓勵犯罪是什麼?!是哪個罪犯想出來的追訴超時的法律條文。」「不得不說,有些法律法規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說,該判刑的不判刑,情節沒那麼嚴重的反而十幾二十年,唉,無語」。 「贊同,今天還看到一個女生自衛暴力男被判二十多年,強姦犯都不判這麼久。」「真的很無語,有的感覺過分但是三五年就行了,結果十咯年,有的感覺應該二十年結果三五年。」

(網絡截圖)

也有網友諷刺,「請各位不要懷疑我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是真覺得不公,那就努力先做個人!老百姓和人是不一樣的。」「總所周知,中國沒有法律,早點潤了。」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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