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法輪功學員遭枉判六年 家屬控告法官濫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02日訊】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周秀華,此前遭中共武漢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6年。2022年1月27日,周秀華家屬向武漢市公檢法郵寄了控告書。

據明慧網報導,周秀華家屬在向武漢市漢陽檢察院、武漢市檢察院、湖北省檢察院、漢陽法院、武漢市中級法院等領導郵寄了控告漢陽區法院刑庭法官鄧瑋(女)的控告書後,於2022年1月28日又到武漢市中級法院遞交了家屬辯護人的委託書。

控告書寫到: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委託的辯護人優先於指定辯護人,有委託辯護人的則不必指定辯護人。漢陽法院刑庭在明知道周秀華委託了家屬作為辯護人,卻迴避這一事實,對我們家屬辯護人在沒有任何通知同意或不同意的情況下,就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給周秀華,作為周秀華案件的直接責任人刑庭法官鄧瑋,犯了濫用職權罪。

控告書還寫到:被控告人鄧瑋無視周秀華冤案中警察違法犯罪的事實;無視檢察官吳松恩不嚴格審查案情,行使自己的法律監督職能,明知周秀華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卻公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違法起訴周秀華,故意製造冤假錯案的事實;並且不主動告知家屬開庭事宜,繼續違法濫用職權迴避親屬辯護人,指派律師視頻開庭。種種行為已涉嫌包庇公安辦案人員,製造冤假錯案,嚴重失職、瀆職;被控告人應該對其失職、瀆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被控告人已經構成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等罪。

周秀華,73歲,家住武漢市東西湖區。2020年7月15日,周秀華和老伴被綁架到吳家山街派出所,在她家沒人的情況下,警察繼續非法抄家幾個小時。

周秀華家人被勒索3千元(人民幣)後所謂「取保候審」。周秀華與老伴回到家後發現,除了他們的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外,家裏的兩本珍藏50年的集郵冊不見了。

在周秀華多次強烈要求下,警察才給了非法抄家清單,集郵冊卻沒在清單上,而且清單上沒有見證人、持有人、保管人、辦案人的簽名,沒有派出所的公章,也沒有日期。

2021年1月28日,周秀華被警察電話告知到吳家山街派出所談話。

周秀華被警察帶去連續4次體檢,在健康不合格的情況下,仍被強行送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逮捕。後周秀華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2021年6月,周秀華被構陷到漢陽區法院。

2021年12月22日,周秀華被漢陽區法院通過視頻非法開庭。法庭走過場,只進行了20多分鐘。

2022年1月26日,武漢市中級法院書記員楊闊電話通知周秀華家屬,周秀華被非法判刑6年。

明慧網原文:武漢周秀華被非法判刑六年 家屬控告法官濫用職權

(文字整理:張信燕/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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