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1月份 63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陸遭枉判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2月04日訊】2021年僅11月份,至少63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共計敲詐勒索711,400元(人民幣 下同)。

據明慧網報導,非法判刑分布於中國大陸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3個城市,最嚴重地區分別是:山東省10人,河北省8人,遼寧省8人,河南省6人,天津市5人,黑龍江5人;最嚴重城市分別是:唐山市6人,聊城市4人,貴陽市3人,許昌市3人,瀋陽市3人。

其中,貴州省貴安新區法輪功學員張廷祥遭枉判10年,罰金5萬元,警察抄家搶劫8萬元;廣東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曾繁傑遭非法判刑8年,勒索罰金8萬元;山東省科技大學82歲的老太太馬俊停遭非法判刑4年,遭法庭非法罰金3萬元,遭警察非法罰款4萬元。

11月份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有16名遭非法判刑。

僅11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共計711,400元。其中,法庭罰金343,000元,警察抄家勒索368,400元。

以下案例僅冰山一角:

張廷祥先生,52歲,安順市平壩縣新藝廠(一七零廠)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張廷祥堅持修煉,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勞教3年。

2019年4月21日,張廷祥被貴州省貴安新區30個警察入室綁架、抄家,搶走電腦、法輪功書籍、手機等幾箱子私人物品,還劫走了張廷祥個人現金8萬元。

2021年10月25日,張廷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10年、罰金5萬元。

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曾繁傑,2021年9月23日遭非法庭審,僅20分鐘便草草收場。近悉,曾繁傑被非法判刑8年、勒索罰金8萬元。

山東泰安科技大學82歲職工、法輪功學員馬俊停,因給民眾講真相,10月份被泰山區法院非法判刑4年,罰款3萬元,老伴在悲痛中離世。

據明慧網統計,2021年1月至11月,共有1,08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190人,二月份118人,三月份99人,四月份89人,五月份96人,六月份75人,七月份69人,八月份84人,九月份97人,十月份108人,十一月份63人。

明慧網原文:十一月份獲知63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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