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初查研判台清大遭中共滲透將裁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1月10日訊】中國「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台灣國立清華大學成立「新竹辦公室」,引發中共勢力滲透台灣高等學府疑慮。台教育部與經濟部、陸委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初步研判此事違反了兩岸條例,擬依法裁罰。教育部長潘文忠更警告,任何學校只要與中共黨政軍相關單位合作就是觸法。

當地時間11月9日,中華民國教育部針對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台國立清華大學設「新竹辦公室」事件作出公開回應。

教育部表示,專案小組經過對有關單位的查察確認,「新竹辦公室」所在地點, 是由自強工業基金會向國立清華大學租賃清大育成大樓5樓後,再轉租給廈門清華海峽研究院的。

調查組針對相關事證初步研判認為,讓「清華海峽研究院」在台國立清華大學開設辦公室,為其總部在台從事技術研發、攬才、投資等業務,涉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的情節,後續將移請該基金會主管機關經濟部進行裁罰。

教育部同時披露,此辦公室還涉違反兩岸條例40條之2的相關規定,教育部與經濟部經查證已掌握的事實,待請陸委會提供法律認定意見後,將依法辦理裁罰,最高裁罰金額可達50萬元台幣。

同一天,教育部也發文給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提醒各校在進行海峽兩岸的教育交流活動時,要確實依照兩岸條例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強調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學校不得與中國大陸具有黨務、軍事、行政性質的機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構)、團體,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9日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對此案的徹查進度表示關切。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回應羅致政的質詢時則表示,教育部8日已要求「新竹辦公室」 立刻撤離,9日則與陸委會、經濟部等聯合去到現場速查,將會對此事件「嚴辦」。

潘文忠進一步表示,教育部已經函知所有學校,了解可能的相關合作案,並提醒《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只要是與中共黨政軍相關單位進行合作就是觸法,這不是一般學術交流。

潘文忠強調,教育部會嚴格「徹查」此事件,同時會對各大專校進行全面盤點與清查,看有無類似情況,希望了解整體參與的情形。他說,過去因為大學有「一中承諾書」的議題,教育部就有進行過盤點,但此案當初連呈報都沒有報,所以才會走到抵觸法律的地步。

當羅致政追問,是否會對設立「新竹辦公室」事件祭出「重罰」時,潘文忠回答「對」。

台灣的清華大學校友會與中國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大學共設「清華海峽研究院」的情況引發台灣朝野爭議後,中國清華大學校方曾對外聲稱「未曾知悉或參與運作」,但台灣方面有國安人士指出,2016年新竹辦公室舉行揭牌儀式時,中國的清華大學曾派出副校長吳誠文參加,質疑該校「怎麼可能毫無所悉」?

(記者何雅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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