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律所宣布:中止代表港大移除「國殤之柱」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10月17日訊】美國一家律師事務所因代表香港大學催促支聯會拆除紀念「六四」死難者的雕塑「國殤之柱」,受到了人權組織和美國政界的譴責,該律所日前宣布中止在此事項中所扮演的角色。與此同時「國殤之柱」的創作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就此雕塑的去留問題與港大進行交涉。

紀念六四死難者的雕塑「國殤之柱」 是否會從香港大學校園移走,備受國際社會的關注。週五(10月15日),美國知名律師事務所孖士打(Mayer Brown)發表聲明表示,該律所將不會在移除「國殤之柱」的工作中繼續代表港大。聲明稱,「我們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國殤之柱」是一座高26英尺(約8米)的銅雕,是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為紀念1989年6月4日被中共軍人殺害的抗議者而創作的雕像。這座1997年製作的雕像由數十個表情痛苦、軀體被撕裂或扭曲的形象堆疊而成,象徵著那些民主抗議活動中的死難者,他們當時聚集在天安門廣場絕食請願,呼籲中共政府打擊腐敗並進行民主化改革,卻被中共派遣軍隊動用裝甲車、坦克和衝鋒槍殘酷鎮壓。

1998年,香港大學學生會投票表決,通過了讓「國殤之柱」永久在港大校園擺放的決議。至今,這座雕像已經在香港大學展出了20多年。

一週前,Mayer Brown曾代表港大致函香港支聯會,要求該組織在本週三之前從港大校園中把「國殤之柱」 雕像移走。過去,支聯會長期出面組織香港每年度的六四紀念活動。

Mayer Brown的上述行動受到了國際維權組織和美國議員的嚴厲批評。批評者認為,該律所協助港大催逼遷移「國殤之柱」的行為,性質是在幫助中共政府清除異議,抹殺歷史真相,與該律所過去所標榜的維護人權的宗旨相矛盾。有20多個非營利團體發聲,敦促Mayer Brown停止在該事件中代表港大。

在Mayer Brown宣布中止在此案中代表港大後,高志活在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時表示,西方國家的律師事務所代表並幫助中共和香港當局壓制言論自由,不太可能不對其聲譽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現年已67歲的高志活近日以「國殤之柱」擁有者的身分,委託了在香港的律師向港大發信,要求就是否移除「國殤之柱」舉行聽證會。

高志活14日透過電郵回復媒體查詢時表示,自己需要時間準備和安排新的位置擺放「國殤之柱」,據他了解,在《港版國安法》下,這座雕塑恐怕根本不會被允許留在香港。

高志活強調,「國殤之柱」 是對1989年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血腥鎮壓的紀錄,讓這座雕像完好無缺的一直保存下去是非常有必要的。他感慨現在的香港連一座象徵自由的雕像也容不下,也留不出6平方米來紀念當年在天安門廣場死去的學生。

高志活表示,大學本來應該是允許自由地進行學術討論的地方,港大卻要求移走紀念六四的雕塑,這是一件羞恥的事。如果「國殤之柱」在移走前受損,校方必須負責賠償。而根據他的估算,重新製作「國殤之柱」至少要120萬歐元。他表示,在他的眼裡,國殤之柱的歷史價值無法以金錢衡量。

香港大學則在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該校仍在針對此事件徵詢法律意見,並將與相關單位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上處理。

目前全球共有五座「國殤之柱」,分別安放在德國柏林、意大利羅馬、巴西巴西利亞、墨西哥和香港。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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