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5,000萬 山東德州前公安局長于松岩獲刑14年半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06日訊】8月6日,中共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副廳長、德州公安局前局長于松岩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罰款人民幣400萬元。于松岩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國際組織追查。

于松岩被指控,利用擔任山東省公安廳人事處副處長、裝備財務處處長、德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德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等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他公務人員,為16個單位或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工作調動、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從2004年3月至2020年8月期間曾先後多次索取、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5,208.598544萬元。

現年56歲的于松岩是山東沂水人,一直在山東省任職。2010年5月,于松岩任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政委(副廳級),同年12月任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總隊政委;2011年12月任德州市副市級幹部、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5年9月任德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8年11月至落馬之前,任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0年9月14日,于松岩被通報調查;2021年2月被雙開;同年5月被一審開庭。

于松岩還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追查,並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

據「追查國際」通報顯示,于松岩在德州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王建平、刘玉玲、志勇、马玉清、王彦芝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負有主要責任,而其當時的下屬——山東省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張希坤,也多次參與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具體包括,2012年2月9日下午,張希坤參與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柳長金、王玉琴、王愛軍和韓秋燕;2013年9月7日下午,張希坤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徐世英、程碧、劉玉秀、孫修海、小羅及郭姓女法輪功學員,非法抄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6台、4萬多元現金等私人財物;兩天後又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韓秋燕。

2016年4月22日,山東省德州市公安局至少抓捕了25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年過70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玉蘭、孫祥仁。

據不完全統計,這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除了上述兩位年過七旬的老人外,還包括呂多美、張秀芹、孔祥梅、王建平、馬玉清、王玉芹、孟秀雲、康淑鳳、張文燕、郭麗、張清成。當晚,法輪功學員崔濟萍、唐芙慧、李俊蘭、張寶芝、陳月娟、柳月紅等的家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騷擾、侵犯。于松岩均對此負有主要責任。

此外,2016年12月8日,德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彥芝被非法判刑4年。于松岩也對此負有責任。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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