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 原浙江女子監獄副獄長方玉紅罪行曝光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7月21日訊】原浙江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方玉紅,其任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精神失常。近日,方玉紅所犯罪行被明慧網曝光。

據明慧網報導,方玉紅(Fang,Yuhong)自2003年任浙江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以來,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該監獄主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策劃、實施者,其在任職期間,數百女性法輪功學員遭到各種暴力洗腦,至少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浙江省女子監獄被迫害死亡;多位法輪功學員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監獄為了推卸責任提前送回家,回家後不久離世。

方玉紅,女,1965年3月出生,2003年至2013年任浙江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分管所謂「監管改造」),杭州東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女子監獄對外經營單位)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女子監獄紀委書記等職。

2003年底,方玉紅在監獄實施所謂的「春雷攻堅計劃」,將70~80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單獨關押到一個監區,對她們進行孤立。2004年5月25日開始全封閉「攻堅學習班」,騰出一層樓的監舍單獨關押了8名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24小時輪番大音量播放邪惡錄像,如果學員閉著眼睛拒絕觀看,包夾就用手翻眼皮、掐眼眶、強迫學員睜開眼睛,並以強制學員寫體會的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肉體的高壓摧殘,不寫體會、不寫保證就不讓睡覺,連續20多天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

方玉紅還經常帶領幾個親信,用一批殺人暴力犯,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摧殘。他們搞了多個秘密囚室,四面密不透光,裏面看不到外面,外面也見不到裏面,室內貼滿辱罵法輪大法的畫片,整天播放侮辱法輪大法的錄像,用強燈光照著大法弟子,關在裏面,短則半年,長則一年,在裏面連著幾個月內,連續幾天不讓睡覺,睡著就用針刺大法弟子,用手推;幾個月內,每餐只給一小點米飯,一點鹹菜,只能維持生存最低標準。有時連續幾個月把大法弟子手腳捆綁在床上,不讓大小便。最後大小便只能都拉到褲子裏。連續幾個月不讓洗澡,即便在夏天,37度高溫下,仍舊幾個月不讓洗澡,不准換內衣內褲,身上的內衣內褲都爛掉了。

在方玉紅的指揮下,那些殺人暴力犯,經常把大法弟子摁倒在地上,拳打腳踢,抓住大法弟子的頭往牆上撞。獄警們把大法弟子折磨得奄奄一息,還惡狠狠的說,我們不會讓你死的;但要讓你活著比死更難受。大法弟子提出抗議,要求申訴,方玉紅不准,最後大法弟子只有採取絕食的方式進行抗議。在幾年內,浙江省女子監獄內發生多起絕食事件,時間短的幾天,長的幾年。

方玉紅等人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強制灌食,捏住鼻子,不讓呼吸,捏住嘴巴,用硬物撬開牙齒灌食,往往撬的滿嘴血肉模糊;或按住法輪功學員的身體、頭,強制用管子從鼻子插到胃裏灌辣椒水、濃鹽水等;還把法輪功學員的手、腳長期綁在床上,綁的很緊,血液不流通,四肢都腫脹成黑紫色,過不了多久手、腳就廢掉了。同時還把灌食管子留在體內,不讓動彈,大小便也不讓起來,甚至長期插 「導尿管」,由此來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放棄信仰。所有能長期絕食的大法學員都經歷和忍受了這些痛苦。

由於方玉紅積極跟隨中共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2012年被浙江省司法廳授予記功的獎勵,稱「方玉紅在2003年4月~2010年7月分管監管改造工作期間,直接參與特殊類罪犯的轉化工作…。」這裏的「特殊類罪犯的轉化工作」就是指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印證了方玉紅的犯罪事實。

方玉紅作為浙江省女子監獄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監獄長,應對其任職期間,該監獄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精神失常等,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

以下是方玉紅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吉林省法輪功學員張明怡,女,在浙江打工時被綁架、枉判,在浙江女子監獄迫害了兩年多。由於長期的迫害,身體每況愈下,經常發燒,獄醫就給注射一種不明藥物,後來身體特別虛弱,體重急劇下降,監獄怕擔責任,將其提前釋放。回家後,張明怡一直發燒,最後身體出現紫斑,到醫院檢查結果是溶血性貧血,乙肝並丙肝,胰腺上還有陰影,於2007年8月29日含冤離世,年僅34歲。

案例二、王玉芝,女,64歲,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到北京上訪,講真相,兩次被公安非法拘留。2002年2月,她與弟弟阿平在老家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8年,關押在浙江女子監獄,在獄中遭到關禁閉、強制洗腦、強行用藥、強迫做奴工等身心折磨,2009年2月7日,監獄為推卸責任,提前將被迫害瘦的只剩皮包骨的王玉芝推給家屬接走。王玉芝回家後吃不進飯,全身浮腫,於2010年2月20日含冤離世。

案例三、洪米素,女,1966年生,2015年11月因講真相後,在家裏被綁架,2016年5月24日被台州市法院非法判刑3年9個月,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2018年8月15日,洪米素在監獄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

迫害致殘、致精神失常案例

案例一、蘇淑芬,女,43歲,2007年被中共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浙江省女子監獄對她進行藥物迫害,致使她精神失控,生活不能自理。2009年10月份,浙江女監為推脫責任才將她釋放回家。此時的蘇淑芬,已不復原先溫柔達理,變得坐立不安、驚恐,常自語道:「浙江省女子監獄,「六一零」過來害我。」

案例二、法輪功學員唐寶芝和女兒陳瑤於2006年被非法判刑5年和3年半,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陳瑤多次遭到被關禁閉和暴力灌食迫害。2007年下半年,陳瑤被劫持到浙江省監獄管理局所設的「青春醫院」,被迫害的下肢肌肉萎縮致殘,不能行走。2008年1月7日陳瑤絕食反迫害,唐寶芝要求監獄讓女兒陳瑤保外就醫被監獄拒絕,唐寶芝於2008年4月8日也開始絕食抗議。監獄對她們母女插管灌食,一直不讓其家人接見。

陳瑤在絕食抵制迫害488天後,於2009年5月10日所謂非法刑期滿日回家。陳瑤在絕食期間受到監獄的蓄意折磨,幾次處於生命垂危的狀態。陳瑤回家時不能吞咽東西,雙腿不能站立,身體非常虛弱、消瘦,與以前判若兩人。

案例三、張秀蓮,女,40多歲,被非法判刑10年,在浙江省女子監獄已被非法關押6年多。由於不放棄信仰,被女子監獄污衊為精神病,監獄每月利用三、四個犯人跪在張秀蓮的身上,強行注射鎮靜劑,強迫她吃精神病藥物。不讓其家人接見。不許買任何東西,連內衣內褲都沒有,鞋子也沒有。不許與任何人講話,經常被罰站。張秀蓮已被迫害得出現智障狀態。

(明慧網)

資料來源:明慧網

原文連接:原浙江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方玉紅的犯罪事實

(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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