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輔警父親發聲:女兒被他們耍了 還尋過短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7日訊】中國江蘇女輔警許艷,因與多名公職人員有染並索要賠償金被判囚13年,還被罰款500萬元人民幣。該案判決書近日曝光後,引發公眾質疑。日前,許父在接受陸媒採訪時為女兒鳴不平,說女兒當初是被人「欺負」、「玩弄」,還曾為此尋過短見。

中國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輔警許艷敲詐勒索案近日在網絡上曝光後,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由於涉案的幾名公職人員中,包括時任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寇某、南崗派出所所長孫某、侍衛莊派出所所長朱某等。外界懷疑,許某當初可能是遭上司玩弄,其後才以索要賠償金作為報復;更有人士就此案發聲,質疑司法機關重判女輔警,為何對其他涉案的公職人員卻輕易放過?

3月15日晚,許艷的父親接受了中國大陸媒體紅星新聞的專訪。許父說,他的女兒並非敲詐,當初是那些公職人員「欺負」、「玩弄」了她,為這些事她還尋過短見,「犯錯誤的是他們」。

據許父講述,她女兒2014年從山東一家衛校畢業後,先後在連雲港市灌雲縣、新浦區等地的醫院上班,2018年春天突然打電話告訴自己,說她要到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了,做輔警。

他表示,平時也沒看到女兒花錢大手大腳,她有沒有錢,做父母的也不知道。當初女兒在灌雲縣城買房子的時候,父母還給了她二十六七萬元,其中有六七萬是他們向親戚朋友借的,直到現在還在還債。

許父披露,大約在2019年3月,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兵曾用許艷的手機給許母打過電話,在電話裏講了他和許艷的關係,並說許艷懷了孕,他會處理好這件事。當初劉某耍弄許艷時,曾經向她承諾會離婚,然後與她結婚,但劉某卻說話不算話,許艷就鬧著要和他分手,還尋過短見。後來這名副局長在被調查前,曾給她女兒50萬元。

許父表示,自己當初並不清楚女兒的生活狀態,這些事也是案發後,許母才告訴自己的。

談到自己的女兒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刑13年、罰金500萬元,許父坦言,「我心裏不平衡」。他強調,那些欺負他女兒的人都是公職人員,那些人給許艷的錢是「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麼能說是敲詐呢?

「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麼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許父指出,「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到我女兒一個人頭上。」

談到一審判決的500萬元罰金,許父表示,自己靠打工為生,一天只掙不到200元,妻子還有心臟病,要長期花錢吃藥,沒有錢替女兒交罰金。現在許艷又被判13年,她以後怎麼給的起這500萬元罰金?

許父說,現在他女兒已經上訴了,不知道案件的進展,希望相關部門能公平處理。

許父最後表示,現在周圍的村民都知道這件事,他和妻子的心理壓力都很大,「我們現在沒有臉見人了,這是很丟人的事情。」

許艷父親的專訪發表後,有中國網友在推特上發帖評論:「許豔被當官的玩弄,後又當禮物給另外官員玩弄,底層的女人成為官員洩慾器。成為反腐的替罪羊,而真正的腐敗是權力所有者。」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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