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出庭:不放棄抗爭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1月23日訊】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要求港警停止濫捕反送中示威者,收回反送中暴動定義,被控「組織、煽惑未經批准之集會」罪名。週一,法院裁定收押三人,不得保釋,將在12月2日宣判。出庭前,黃之鋒表示,他們的行動是在向全世界解釋自由的價值。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黃之鋒:「沒有任何監獄圍欄、選舉禁令、或者是任何獨裁力量可以阻止我們的行動。我們正在做的,就是透過我們對所愛之人的同情,向世界解釋自由的價值,因此我們願意犧牲我們自己的自由。」

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林朗彥,23日上午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應訊。黃之鋒和林朗彥在徵詢法律意見之後,決定承認部分所謂的罪名,周庭也再次確定認罪答辯,但都強調即使面對《港版國安法》打壓和白色恐怖,也不會放棄抗爭。

黃之鋒已經準備好入監的覺悟,依然滿懷勇氣批評中共北京當局操縱香港司法的暴行。並呼籲港人互相扶持。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黃之鋒:「我已經準備好沒有什麼機會被釋放。這件事情會吸引全世界的注意,對於這個極權力量罪惡的司法系統,其公正已經被北京當局操縱崩壞,系統性的暴力鉅細靡遺。」

而周庭對於第一次入監感到焦慮,卻依然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那些,他們付出更多犧牲的夥伴們。

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 周庭:「我有可能在今天,或者在不久的將來,有可能要面對我人生第一次入監,當然我對很多,未知的未來,包括即將到來的判決,會有很多不同的不安。但希望大家不要忘記, 還有很多犧牲比我們更多的手足們、朋友們。」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7A條,組織未經批准之集會最高可處監禁五年。黃之鋒在臉書發出六點聲明,包括再次強調中共北京當局伸手香港的司法暴力、他的認罪可能導致最長五年的牢獄之災,但是他將繼續堅定不移,犧牲自己的自由讓全世界看到自由的價值。

對此,包括「香港人權監察」,及聯合國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巫勒等都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指出政府當局不可以使用刑事手段針對或恐嚇和平示威者。

另外,中國民運人士王丹,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紛紛發文,要他們撐住,願所有手足不失希望,林飛帆也批中共此舉,是對國際社會叫板,宣示香港依然是北京的囊中物。高雄市議員黃捷也發文,香港民主遭受中共極權的威脅,已經到刻不容緩的地步,「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新唐人亞太電視江子揚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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