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新華勞教所兩副所長相繼被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0月27日訊】據9月25日消息,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二級調研員趙澤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此前4天,四川省女子強制戒毒所所長朱懷忠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兩人都曾任四川省新華勞教所副所長。

趙澤勇,1963年4月出生,四川射洪人,2001年6月,任四川省新華勞教所副所長;2008年3月,任四川省大堰勞教所中共黨委書記、所長;2008年7月,任四川省資陽戒毒所所長;2014年6月,任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長;2019年8月至今,任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二級調研員、三級警監。

朱懷忠,1969年2月出生,重慶奉節人,1998年12月至2011年,先後任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辦公室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勞教所六大隊副隊長;2007年2月,任新華勞教所副所長;2011年1月,任四川省女子勞教所所長。自2014年8月,先後任四川省女子強制戒毒所所長、調研員、二級高級警長。

中共的勞教制度是在20世紀50年代從朝鮮、蘇聯引進,至2013年12月28日,勞教制度被廢除,已實施了五十多年。

中共的勞教制度既沒法律意義上的授權和規範,亦非刑法規定的刑罰,毋需法庭審訊定罪,公安機關一個命令就可以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是個不折不扣的違反《憲法》、《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的邪惡制度。

據明慧網報導,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發動迫害後,勞教所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暴力機構。勞教所的正副所長被中共賦予了生殺予奪的大權。他們指揮、操控獄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轉化」(逼迫放棄修煉)、酷刑折磨,將他們致殘、致瘋,甚至致死。

四川省新華勞教所,是一座人間地獄,占地面積數百畝。

自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該所在四川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四川省省勞教廳指揮教唆下,對法輪功學員用盡各種最惡毒、最凶殘的刑具和方式,2004年之前還進行了極端殘酷的燒磚窯勞役折磨。新華勞教所不但廣泛使用破壞神經毒藥,而且還涉嫌活取人體器官、人腦。

該勞教所不但在全省,即使在全國勞教所中,也是少數幾個迫害最慘烈的勞教所之一。

當年,四川省新華勞教所六大隊二中隊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中隊,勞教所策劃了一套殘忍的強制法輪功學員「轉化」的手段。朱懷忠正是當時的六大隊大隊長,而趙澤勇則是當時的副所長。兩人沆瀣一氣,策劃法輪功學員一進入勞教所,就被關進二中隊的單間舍房,由4個吸毒犯包夾(嚴管)迫害。

法輪功學員每天早上5點30分起床到夜裡1點、2點、3點,答應寫「三書」(放棄修煉的「認罪書」、「悔過書」、 「保證書」)的被允許晚上12點睡覺,不答應的由包夾說了算。

警察們用了一系列的邪惡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站軍姿、坐軍姿、蹲軍姿、做上下蹲等各種動作,讓人不堪忍受,汗水濕透了也不准脫,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時間長了換下來再穿,汗水一層層往下流,跳蚤長滿全身。

每天每間房門都是關閉的,門上的玻璃都用紙糊上,除了幾個包夾人員幾乎沒有其他人。如果法輪功學員還不寫放棄修煉的「三書」,就被他們毒打,強迫讀誹謗法輪功的書。

新華勞教所打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幌子,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打罵、侮辱、體罰、虐待,不准法輪功學員之間交談,拉屎撒尿也要打報告。

勞教所對新入所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長期隔離,用偽善迷惑、引誘等方法軟硬兼施,還暗中唆使惡習滿貫的吸毒犯及其他勞教人員進行包夾,耍惡習、耍流氓、謾罵、侮辱、威脅,控制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等等。

據明慧網上曝光出來的案例,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虐殺了龔金銀、張曉洪、李欣澤、湯建平、鄭方軍、席志敏、關學和、李新策、吳興東、夏品華、楊興寬、程發貴、曹春強、巫家福、袁聖遷、丁峰、楊學志共17位法輪功學員,而這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死亡人數遠不止這些。

龔金銀

58歲,樂山市井研縣千佛鎮人。2001年1月,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樂山國保綁架、勞教2年半。

2001年2月2日,井研縣國保將龔金銀劫持到四川省新華勞教所進行迫害。勞教所為強迫龔金銀放棄修煉,縱容一個叫「阮紅」的暴力犯折磨他。此人曾用尖銳的竹籤祕密地刺爛了龔金銀的大腿。龔金銀報告獄警,獄警對此不聞不問。

2002年6月,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龔金銀被放回家,於2003年2月8日被迫害離世。

鄭方軍

44歲,1965年出生,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分水鎮油草溝村二社農民。鄭方軍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新華勞教所殘酷迫害。當時的副中隊長付衛東,叫其他勞教人員將他結結實實地捆上,按在地下,將濃痰吐在他臉上,並用腳在他臉上踩來踩去。

當時的中隊長董海波、副中隊長付衛東、警察李長坤三人同時對他拳打腳踢,暴打過後,再用三根電棍同時電擊他,直到電用完。

鄭方軍被警察電擊折磨得用頭撞牆,裂開了三寸多長的口子,血流如注。他長期咳、吐血,渾身無力、呼吸困難,於2009年7月21上午9時含冤離世。

吳興東

34歲,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群力鎮五村十社人,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在遂寧市啤酒廠。他兩次在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被殘酷迫害,經常遭警察酷刑毒打、體罰、三伏天被強行曝曬。警察不給水喝,強迫他快速下蹲。

吳興東曾因喊「法輪大法好」,被打昏過去。他曾被獄警指使犯人毒打後拖去關「小號」有一次,他差點被犯人勒死;還遭受過電棍、狼牙棒、警棍等酷刑,造成嚴重內傷。2007年7月27日,他被迫害致死。

楊興寬

43歲,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下寺鎮人。楊興寬被劫持到看守所,隨後被劍閣縣「610」、國保非法勞教2年,送入四川省新華勞教所迫害。

因堅決抵制邪惡的勞動迫害和精神迫害,楊興寬被延教2個月,後被轉戒毒大隊嚴管,坐老虎凳、體罰、不被允許睡覺、超強力訓練折磨。多次被中隊長董海波、唐旭峰指使其他勞教人員把煙道裡的黑灰抹遍全身,整個身體從頭到腳、從身體到衣服被抹得漆黑,還被推入烘乾道裡烘烤。2005年5月4日,他含冤去世。

明慧網評論:那些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效犬馬之勞的勞教所的大小官員們,都會被中共毫不留情地卸磨殺驢,曾經的副所長趙澤勇、朱懷忠就是典型的案例,這是他們助紂為虐的報應的開始。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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