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棄母不顧 官員上本彈劾

酌古鑒今 作者:嚴謹

《舊唐書‧列傳第八十一》記載:

唐代人李皋(733——792年),在溫州任職時,有一次到轄區內去巡視,看見一位老婦人哭得很傷心。他心生憐憫,便上前詢問。老婦人回答:「我是李氏的妻子,有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李鈞,一個名叫李鍔,都外出求功名去了,二十幾年沒回過家。我家境貧寒,沒辦法維持生活了。」

事實上,老婦人的兒子已經顯貴:李鈞官至殿中侍御史,李鍔任京兆府法曹,兩人都因為文藝超群而考取功名。因此,李皋就說:「做人,無論在家裡還是出門都必須孝順、尊敬長輩。做到這點後,再用剩餘精力,去學習文化。像李鈞、李鍔這樣的不孝子,怎麼能在朝為官呢?」

於是,李皋將此事上奏朝廷,朝廷便下令免除這兩人的官職,終身不予錄用。世人也恥於與他們交往。

父母對子女的恩德最重、情義最深,為人子女應該知恩報德,力行孝道。儒家有言:「孝為百善先。」又講:「親親為大。」可見孝養父母乃是立身處世的根本,天經地義的大事。

一個人對其他人的感情,是親疏有別的,關係與自己越近,感情就越深,這即是孔、孟所講的「愛有差等」。父母之於子女,無疑關係最親近,一個人若待自己的父母都行同路人,還說什麼「仁民愛物」呢?

古人認為入仕參政,是為了治世化民,若空占官位而無化民之德,那即是尸位素餐。所以,李皋一聽說李鈞兄弟身居顯位、名重一時,居然還棄母不顧,自然要上本彈劾。若在今日,不孝者在任上若無大錯,還可保無虞,只不過名聲不好罷了。可古代重孝,這一條通不過,即使名望再盛、文章再佳,也會為人所不齒。

孔子對「孝」有許多論述,其中有一些至今還值得深思,如「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及「父母唯其疾之憂。」也就是說,孝養父母不是單純提供物質享受就夠了,更重要的是,在心中要有個「敬」字,要在精神上急父母之所急,想父母之所想。

時至今日,孝順父母仍被奉為美德。若無此美德,必然被人所輕賤。@*#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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