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孟晚舟大局已定?加司法部表態符合引渡標準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1月12日訊】孟晚舟引渡案預定本月20日在加拿大開庭。日前,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論據指出,孟晚舟被控所涉誤導滙豐銀行的行為,在加拿大也是犯罪,符合「雙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的引渡標準。

據美聯社報道,加拿大聯邦司法部週五(10日)在遞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表示,美國司法機構指控中國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罪名,是涉嫌誤導滙豐銀行,其實質涉及欺詐,而不僅是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的問題,孟的這種行為即使在加拿大也屬犯罪,符合引渡條款裏的「雙重犯罪」原則——即不僅在尋求引渡的國家屬犯罪,同時在加拿大也是違法。

加拿大司法部表示,加方應當以涉嫌欺詐將她引渡到美國。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去年11月辯稱,加拿大開始受理引渡案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因此她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屬違法。

但加拿大司法部向法庭遞交的文件卻表明,申訴方(孟晚舟)其實被美國指控的罪名是多次對滙豐銀行(HSBC)做不實陳述,訛稱華為與一間與伊朗做生意的子公司沒有任何關係,在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與伊朗進行商業活動上,蓄意誤導這家銀行以便繼續獲得銀行的服務,其實質上對銀行進行詐欺。

加拿大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事件導致美加與中共政府的關係惡化,中方隨後抓捕了兩名加拿大人進行報復。目前孟已獲得保釋,居住她在溫哥華擁有的豪宅中,等待加拿大法庭就是否應該將她引渡美國作出的裁決。

卑詩最高法院按計劃將於今年1月20日正式開始聆訊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一案。此案的重點在於是否屬於雙重罪行,即是在美國和加拿大,都屬於違法行為。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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