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誘騙歌廳陪唱 湘11歲女童遭兩官強姦反遭調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19日訊】近日,有關「未滿12週歲女兒被兩名公職人員在內的多名男子強姦」事件,引起輿論關注。發出求助信的當事人父母向陸媒披露,事件曝光後,當地公安和檢察院不去調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圍著自己女兒的出生年月反覆調查,讓人費解。

受害人周婷(化名)家屬周先生於11月16日,在新浪微博發出求助信說,自己「未滿12周歲女兒被兩名公職人員在內的多名男子強姦」。事件引發輿論。

澎湃新聞18日報導說,周先生介紹,9月28日17時許,他的女兒周婷的同學王某茜以輔導作業為由,將周婷從家中騙走,並帶至祁東縣「金樽KTV」。隨後,張某怡、陳某升、周某雲等人以控制、恐嚇、威脅等手段,迫令周婷謊報年齡為異性陪酒伴唱。

在此其間,周婷因害怕被打,只得任由擺布。

周先生16日發出求助信說,自己「未滿12周歲女兒被兩名公職人員在內的多名男子強姦」。(網絡截圖)

周先生稱,接下來的9天時間裡,在上述幾人的逼迫和協助下,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誘、強迫等方式對周婷多次實施強姦,其中涉及兩名祁東縣公職人員。

在了解到女兒遭遇後,10月3日,他向祁東縣公安局報案,公安局立案並將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抓獲,在提請逮捕過程中,祁東縣檢察院以周婷的年齡存疑、本案犯罪事實不清等理由,對數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

接近祁東縣檢察院的官方人士也稱,案發後,祁東縣公安局和檢察院就周婷的年齡問題確實展開了大量的調查,目前仍在調查中。

周先生出示的女兒身分證顯示,周婷出生於2007年12月24日。周先生夫婦質疑,未成年女孩被多人強姦後,公安和檢察院不去調查犯罪嫌疑人,反而圍著女兒出生年月反覆調查,讓人費解。

周先生表示,女兒在經歷了被多人強姦的變故後,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和傷害,曾在湖南長沙某醫院精神科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創傷後精神障礙。

因家裡經濟困難,不得已出院。而且因老家很多人知道了這件事,現在也不敢讓女兒住老家了,怕她再受到刺激。目前他們已經將女兒帶到了廣東。

湖南衡陽市祁東縣官方11月18日對陸媒稱,目前已批捕兩人,該案中確實有兩名公職人員涉案。

對此,有網友表示:「共黨和它的所謂幹部都是這類貨色,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也有網友表示,「12歲,童年的惡夢!」「這種新聞永遠不見天日。」「在祁東混的都知道,這種事情,天天有發生,已經形成了產業鏈。」「給小女孩一家人一個公道!」

未滿12週歲女孩被兩名公職人員在內的多名男子強姦,中共警方反調查受害人引發輿論關注。示意圖(pixabay.com)

事實上,在現今中國,中共官員強姦幼女早已經不算新聞,因為類似案件頻發,已經成為常態。

一位大陸基層教育工作者說,中共官員、教師、校長強姦、猥褻幼女的事件,在中國屢見不鮮,而且有逐年加重的趨勢。

據了解,被法學界稱為20年來最大法律爭議的「嫖宿幼女罪」,成為中共官員強姦幼女最好的擋箭牌,導致性侵幼女案不斷上升。因為這項罪名的量刑最高只有15年。而大部分對幼女實施強姦的官員,都被判處了「猥褻罪」和「嫖宿幼女罪」。

據公開報導,新疆一名教育界官員性侵10名幼女;湖北永城縣原市委辦公室官員涉嫌強姦10多名學生;貴州習水、浙江麗水中學、福建安溪職校校長、人大常委等強姦未成年幼女;四川宜賓國稅局分局長嫖宿幼女;浙江臨海人大代表及氣象局副局長「性侵幼女」;雲南曲靖法官強姦兩名幼女。以及陝西略陽縣村鎮幹部輪姦12歲幼女等均被輕判,有些甚至只是暫時拘留後釋放。

其中雲南省大關縣一官員強姦4歲幼女,被當地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且還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據湖北省高院稱,2012年至2014年底,全省法院審結強姦、猥褻兒童案300餘起,其中只有一起某鎮政府75歲的退休官員,強姦猥褻10名幼女,被判無期徒刑。

根據大陸婦聯資料顯示,全中國各地投訴「兒童性侵犯」的個案,1997年只有135件,而到2000年增加到3000多件,3年間猛增了20多倍。

2013年廣東省婦聯與省檢察院的聯合調研報告顯示:過去3年,僅廣東就有超過2500名女童遭性侵。其中一半在14歲以下。評論認為,被曝光的案例也只是冰山一角。

2015年8月29日,中共刑法修正案通過,取消了爭議18年之久嫖宿幼女罪,此類行為一律按強姦罪處罰。

但大陸不少律師認為,中國司法不獨立、新聞不自由,即使廢除嫖宿幼女罪,也無法對性侵幼女的官員起到震懾作用。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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