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三爺」涉黑細節 願出2000萬撤銷案子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9月19日訊】近日,被稱為湖南「文三爺」的「黑老大」文烈宏涉黑案,犯案細節被曝光。文烈宏曾願意出2000萬元買通官方,目的是把有關自己犯的案子從中共公安部門撤銷。

9月1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文烈宏一審刑事判決書。文書網顯示,2011年至2016年期間,文烈宏曾向中共長沙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市中院政治部主任、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等多人行賄。折合人民幣2,376.62萬元、港幣270萬元、美金2萬元、伯爵手錶一塊等。

2019年1月15日,常德市中院對文烈宏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6月19日,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

文烈宏,1969年12月出生於長沙望城區橋驛鎮民福村。因其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人們便呼之為「文三伢子」,這也是他後來混入黑道後得名「文三爺」的由來。

法院稱,文烈宏為首的犯罪組織稱霸一方,致使多家民營企業停業倒閉,引發多起群體性事件,甚至導致一名銀行負責人自殺身亡,嚴重破壞了有關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據悉,文烈宏靠販賣水產品及承包工程起家。隨後他發跡,並開設賭場、組建黑社會性質組織。文烈宏向原長沙公安局副局長單大勇一人行賄,就超過了人民幣2,000萬元。

2019年6月,單大勇因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17年。

此外,2014年6月2日,因有人舉報文烈宏,長沙市公安局對文烈宏及其成立的宏大典當公司涉嫌偷稅漏稅展開調查。

因害怕被查出違法行為,文烈宏找到周某表示願意出2,000萬將案件撤銷。周某先後向時任長沙市政法委副書記譚學軍送了4萬港幣、100萬人民幣及一塊價值14.35萬元人民幣的手錶,委託其給長沙市公安局有關人員打招呼,幫助文烈宏撤案。

事後,譚學軍得知文烈宏再次被公安機關立案,遂將人民幣100萬和手錶退還。

此外,文烈宏還曾向中共長沙市中院政治部主任陳永超行賄。

陳永超在2017年11月被查,去年4月被雙開。

通報稱,他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默許配偶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包養情婦等。

陳永超自己證實,2013年10月份左右,他在香港理工大學學習,文烈宏趕到香港,用直升機載着他去澳門賭場玩了四五個小時,後文烈宏給他16萬港幣,他收下了。

另外,2014年下半年,文烈宏約陳永超在長沙華雅酒店見面,並在酒店前坪送給他40萬。

2014年11月,文烈宏邀請陳永超全家人到馬來西亞旅遊,並送給陳女兒價值9.27萬元的卡地亞女士鑲鑽手錶一塊。2015年4月,文烈宏在陳永超辦公室送給他2萬。

2015年下半年,文烈宏在長沙市岳麓區坪塘鎮陳的老家,送給陳一棵價值9.6萬元的紫薇盆景。

2015年下半年,文烈宏為達到使佘彬判處緩刑的目的,送給陳永超1萬元。

2016年過年前,文烈宏在長沙市岳麓區含浦汀湘十里小區送給陳19.4萬元。

法院指出,文烈宏直接參與或組織、策劃、指使組織成員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多達40餘起。

文烈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脫逃罪,故意傷害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妨害作證罪等15罪,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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