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局宣傳法律:司馬光砸缸罰款20

【新唐人2019年02月22日訊】近日,中共廈門市思明區司法局在某生活小區張貼了一幅宣傳畫,以「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來宣傳法律,引起公眾質疑。司法局竟回應稱「不要吹毛求疵」,結果引發更強烈的輿論反彈。

中國網友爆料,中共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仙閣里花園小區的圍牆上,出現一幅宣揚法律條款的宣傳畫,題目為「當歷史典故配上現代法律——司馬光砸缸罰款二十」。畫面上是少年司馬光砸破一個大水缸救出一個不慎跌落水缸的小孩子的中國傳統故事,旁邊則羅列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一些法律條款,其中涉及「任意損毀、佔用公共財物……」等內容。

該網友表示,看到這幅宣傳畫後,兒子問他:「司馬光為了救人才砸缸的,為啥還要罰二十,那到底是人命重要還是錢重要?」而作為家長,他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該帖文很快引來不少網友圍觀與討論,大多數網友都覺得這幅宣傳畫的選材不合適,不但不能起到宣傳法制的作用,反而容易起到打擊民眾見義勇為的反效果。

上述消息引起了當地媒體的注意。2月20日中國媒體「北京時間」從廈門市思明區仙閣里花園小區的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那裡得到證實確有其事。管理人員表示,他們自己也認為那幅宣傳畫不妥,已經向製作單位司法局反映了公眾的意見。但司法局回應稱,那幅宣傳畫是「用文藝手法宣傳法律」,沒有什麼不妥,叫民眾「不要吹毛求疵」。

廈門司法局的上述表態激起了網絡輿論更強烈的反彈。

網友Moho在相關報導下留言評論說:「司馬光砸缸和損壞公物,一個是善意另一個是惡意,一個是見義勇為一個是觸犯法律。二件不同性質的事情硬是邏輯混亂地套用在一起,還以此去宣傳法制,多麼可笑。」

網友Bjszh也批評道:「荒謬司法局,竟然用了『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條款,但是哪裡任意了?今後車禍現場因救被困之人而破壞車身的也要罰款?警察擊斃綁匪算任意殺人?」

網友【鄙視藤奴】則評論說:「關鍵是被救家庭還有可能要司馬光賠錢:大缸破損、精神損失費、弄不好孩子還是司馬光扔缸里去的。經彭宇法官一判,這個罪名就落實了。」

立即有網友跟貼稱:「嗯,這個說法有理!按照中共彭法官的邏輯,這缸里的小孩肯定是砸缸的小孩扔進去的,不然,為啥你要去救?」

(記者欣然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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