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遠:一條值得關注的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報導,北京軟件工程師被枉判入獄 母親申訴二年終立案,看後非常感觸。

北京軟件工程師張鴻儒,為人善良正直、德才兼備,只因堅信法輪功真、善、忍,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出獄回家不到四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再次被警察蹲坑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四年。張鴻儒的母親為兒子申訴近兩年,遭遇到重重阻力,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北京市一中院法官與律師、家屬談話,了解情況,表示已經立案。
為了替兒子申冤,張鴻儒的母親聘請了兩位律師為兒子做申訴。兩年來,家屬和律師受到相關部門和人員的百般刁難,有的部門不僅橫加阻攔,還威脅代理律師。而現在北京市一中院法官找律師、家屬談話,了解情況,表示已經立案。而在談話過程中,法官認真聽了律師的申訴理由,然後問家屬有沒有要陳述的。家屬陳述時,法官也聽的很認真,這在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來是沒有過的。從拒不受理到認真聽取律師和家屬的陳述,事情出現這樣的變化,我想可能與最高法院的「陝北千億礦權案」有關。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在網上發文爆料,最高法院審理的「陝北千億礦權案」的二審卷宗,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下旬一次性丟失,該院法官王林清和高院院長周強都涉及此案。

作為國家最高執法機構的最高法院,這種蔑視法律、執法犯法事件引起了國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

最高法院執法犯法的醜聞被爆光後,中央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駐最高法院進行調查。這一事件必然會對公檢法人員、特別是法院系統產生強烈影響。連最高法院違法都要受到查處,這種警示作用,使得各級法院的法官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將來,不得不自己糾正自己的違法行為,以免自己將來被查處。可以相信,隨著對最高法院「陝北千億礦權案」的調查不斷展開,會爆出更多的以權壓法,以權代法的違法犯罪事實,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必然會對法院系統產生更大影響。越來越多的法官會重新審視處理法輪功案的法律依據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法無明文不為罪」,這是刑法的根本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

到目前為止,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學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違法。根據「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打壓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都是編造的謊言,都是違法的。所有參與打壓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都已構成犯罪,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希望公檢法人員能夠從最高法院的「陝北千億礦權案」中吸取教訓。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冤假錯案終身追責,這都是在提醒公檢法人員,一定要嚴格執法、秉公執法,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這種犯罪行為,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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