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臨近又判一虎 江西原副省長李貽煌被判18年

【新唐人2019年01月29日訊】中國新年將至,中共官場一向有打虎過年的慣例。1月29日,黨媒稱,江西省原副省長李貽煌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罰款人民幣220萬元。

1月29日上午,中共安徽省安慶市中級法院對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長李貽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和濫用職權案進行公開宣判。

李貽煌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款20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罰款20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法院決定數罪併罰,李貽煌被判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罰款220萬元人民幣。李其受賄、貪污所得全部被追繳,上繳中國國庫。

現年56歲的李貽煌去年1月17日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後江西省第二個落馬的副省長,第一個是已被判刑13年的姚木根。

同年4月26日,李貽煌被立案審查,11月23日,李貽煌在安徽受審時當庭認罪。

2016年11月24日,江西省宜春市豐城電廠一個正在建造的冷卻塔,其吊臂和混凝土通道突然倒塌。官方稱,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逾1億元人民幣。

2017年9月,李貽煌因領導不力被通報批評。

陸媒曾稱,李貽煌2013年當選副省長,正值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文章引述從江西銅業集團內部人士處獲悉的信息,「李貽煌執掌江西銅業集團期間,送了不少黃金給蘇榮」。

蘇榮曾慶紅一手提拔,其在主政江西期間,江西成為腐敗高發的省份之一。陳安眾、姚木根、趙智勇等副省級幹部及多名廳級官員,普遍存在給蘇榮送錢送物的問題。

2017年1月23日,蘇榮被判處無期徒刑。蘇被指控非法受賄人民幣1.16億餘元,另有8000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至少有14名蘇榮的家庭成員涉案。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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