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否釋放孟晚舟?加外長一句話讓黨媒心涼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1月24日訊】中共施展各種流氓手段,逼迫加拿大釋放華為CFO孟晚舟,但加方態度越來越強硬。日前,加拿大外長稱,由美國決定是否啟動或撤銷孟案引渡程序。中共黨媒解讀,加拿大無意單方面釋放孟晚舟。

1月22日,出席瑞士達沃斯經濟論壇年會的加拿大外交部長弗里蘭(Chrystia Freeland)接受了彭博社的採訪。

弗里蘭表示,美國已經告訴加拿大,美方將繼續孟晚舟的引渡案,加拿大並沒有要求華盛頓放棄引渡。她說,美國有權決定是否尋求從加拿大引渡某個人。

記者追問如何才能撤銷引渡程序時,弗里蘭回答說:「這取決於美國人(That’s up to the Americans)。」

同一天,美國司法部發言人萊蒙迪(Marc Raimondi)發表聲明宣布,美方將按照《美加引渡條約》,啟動引渡孟晚舟的司法程序。

此前一天(21日),加拿大駐美國大使麥克諾頓(David MacNaughton)向《環球郵報》透露了美國將啟動引渡程序的消息。麥克諾頓還同時向美國「抱怨」稱,加拿大是應美國請求逮捕孟晚舟,才遭到中共報復。「美國才是要求執法的一方,但付出代價的卻是我們。」

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案走向完全歸結於「美方決定」,顯然有推卸壓力的意圖。

另外,中共黨媒解讀,這也表明加拿大不會違背美國,單方面釋放孟晚舟。

上海觀察者網文章指責,這是加拿大將自身擁有的終結案件的「主權」讓渡給美國,讓人「無語」。文章稱,依據《美加引渡條約》,加拿大司法部長有權下令法院終止引渡程序,「立即釋放孟晚舟」。

此前,海內外黨媒一直在炒作美方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不合法」,並稱加拿大「有權」釋放孟晚舟。

根據引渡案件普遍遵循的「雙重犯罪原則」,當引渡請求國與被請求國都認為被引渡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時,才可以引渡。專家分析,美方之所以用證據確鑿的欺詐罪,而不是以與伊朗違法交易的罪名要求加拿大抓捕孟晚舟,就是基於這個原則。因為違規交易只是違反美國法律,而欺詐則是兩國都認定的犯罪。

另外,根據《美加引渡條約》,加拿大司法部長有權終止引渡程序。但此舉顯然需要有前提,在案件本身沒有疑點的情況下,司法部長不大可能隨意下令終結引渡。

目前,美中貿易戰令中共陷入經濟困局,北京當局正努力尋求與美國「和解」。孟晚舟事件後,中共官方多次暗示會將此事與美中貿易談判切割。

不過,中共外交部、國安部和政法系統則不斷地向加拿大施壓,並接連抓捕加拿大人質,甚至將已經判刑15年的一名加拿大人突然改判死刑,以逼迫加方釋放孟晚舟。

這些行為,被外媒稱為「人質外交」和「行刑外交」,甚至「流氓外交」。這種無底線的政治手段引發國際社會警惕,多國發聲表示「嚴重關切」。甚至一直和北京關係相對「友好」的加拿大政府,也不得不展開反擊,中加關係日漸緊張。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日前召回6名駐外大使,商討尋求盟友幫助。加拿大駐華大使公開表示,現在和將來都不會和中共商討《中加自貿協議》。中共駐加大使威脅加拿大抵制華為「會有後果」後,加國官方迅速回應「絕不妥協」。

外媒分析,中方這些「愚蠢行為」的背後,除了延續中共近年來的「強勢外交」之外,也不排除有中共內部反習勢力借孟晚舟事件擾亂美中談判、給習近平攪局的因素。

華為本身,就被揭當年靠與江澤民長子江綿恆合作「金盾工程」而坐大,與江家關係密切。

(記者穆峰宇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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