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再現「郭美美」 挪用247萬救災款美容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9月18日訊】雲南普洱紅十字會近日出現了「郭美美事件」,在紅十字會擔任出納的李艷萍把救災款當成自家的錢,在8年的時間裡,先後挪用247萬餘元人民幣,主要用於美容和購物等。近日,李艷萍出庭受審。

雲南傳媒9月17日報導,70後的李艷萍,1994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回到普洱當地參加工作。2004年3月8日,她到普洱市紅十字會工作。兩年後,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出納。

按照李艷萍自己的說法,她沒有會計證,對財務這塊業務並不熟悉,但時任領導還是讓她暫時擔任了出納。當年,普洱市紅十字會只有一個賬戶,一直由她負責保管。

李艷萍供述,2006年以來,她在沒有會計資格證的情況下,擔任了普洱市紅十字會的出納。當年,紅十字會還歸當地衛生局管。直到2008年,普洱市紅十字會從衛生局脫離出來,紅十字會的工作量逐漸加大,李艷萍沒有按照財務工作要求做到日清月結。

在這期間,她兼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宣傳科科長。出事前,她還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工會主席兼出納。在擔任出納期間,把救災款和自己的錢混在一起花銷,公家的錢到了李艷萍手後,她沒有存到公家賬戶裡,而是和自己的錢放在一起花費,公私不分。

報導說,只要李艷萍沒錢花了,她就填一張現金支票取出來花,8年時間,她先後挪用救災款247萬餘元人民幣。

近日,普洱市思茅區法院公開審理這起挪用貪污救災款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6年12月,李艷萍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出納期間,利用其管理單位資金賬戶的職務便利,多次挪用單位救災款項247萬餘元歸個人使用。

案發前,李艷萍歸還了123萬餘元。2016年底,她採用偽造銀行對賬單,匯款票據平賬,使其挪用的123萬餘元救災款難以在單位賬目上反映出來,這筆救災款被李艷萍侵吞。

李艷萍供述,她挪用的公款,都花在淘寶網、吃飯和購物等方面,尤其是買衣服花的錢較多,還辦了一些美容卡。在同事眼裡,李艷萍平常顯得非常富態,穿的用的都是名牌。

2016年,普洱市紅十字會更換領導班子,新上任的領導讓李艷萍輪崗,要求她把財務賬目理清楚交給新同事。初步發現單位賬戶上差了150多萬元。

為了做平賬,她從銀行拿來空白匯款單,虛列支出,並填好匯款單,又從淘寶上購買了虛假的印章蓋上去,然後交給會計做賬。

會計在做賬中,發現李艷萍提交的憑證有些不對勁,而且賬也做不平。4月18日,思茅區監察委對李艷萍採取留置措施。

公訴人認為,李豔萍犯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其挪用的是救災款,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從重處罰。本案將擇日宣判。

多年來,中共紅十字會的醜聞、負面消息不斷。如2011年曾經重創中國紅十字會的「郭美美事件」,在微博上炫富後,被曝是一名與紅十字會有關聯的商人的情人。

2013年中共紅十字承認,曾將2008年汶川地震的8000萬人民幣善款挪做他用。這筆錢是藝術界人士集資捐贈,指定用來重建藝術學校和其它建設項目。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范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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