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福建省長蘇樹林一審宣判 案件秘審耐人尋味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27日訊】中共福建省委原副書記、福建省政府原省長蘇樹林受賄濫用職權案,7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了一審宣判。此前,蘇案於今年5月11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了不公開的秘密庭審,原因耐人尋味。

據陸媒報導,蘇樹林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因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合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據公開的資訊,蘇樹林於2015年10月7日被宣布接受調查,2017年7月4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蘇雖然在福建任上落馬,但他被查的犯罪事實主要發生在其任職中石化期間。

蘇樹林1979至2011年長期在石油系統任職,曾在2007年到2011年間擔任中石化集團一把手。

海外中文媒體曾爆料稱,蘇樹林是原「石油幫幫主」曾慶紅手下「二虎」之一的「東北虎」,也曾經是周永康的下屬。他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繼蔣潔敏、周永康、廖永遠、王天普後,第五位落馬的石油系統原總經理。

蘇某2015年落馬被查,至今已過了近3年,而蘇案今年5月11日進行的庭審對外也不公開。中共官方對外聲稱,蘇案的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因此對其具體案情不予公開。但外界對此頗有懷疑——作為曾經的國企高管,受賄與濫權不是很常見的現象嗎?究竟蘇案涉及到了哪些不能見光的內容而需要秘審呢?

2017年9月上旬,中共官媒播放的一部中紀委宣傳片中提及多名落馬高官,蘇樹林也是其中之一,蘇被指「將中石化當成自家銀行」,轉任福建後仍在中石化報銷私人花銷。

當時那部專題片僅透露了蘇樹林為一些企業在設備推廣、承攬項目、合作開發、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錢物的常見貪腐案情,曝光了他安排自己的弟弟去幫民營企業辦事,為自己代收受好處等問題。

在影片中,蘇樹林曾坦白說,福建副省長徐剛3月落馬、周永康定案,都曾令他天天「心驚膽戰」,甚至曾想到過開燃氣自殺、開槍自殺、跳海自殺,但因怕死而遲疑不決,長期靠藥物安眠、鎮靜。從今年3月底起,曾數次策划出逃,欲借公幹申請出國,但都被拒絕,那時候他已明白自己末日不遠。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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