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在唐代已是法定假日 古人休4天郊遊踏青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4月05日訊】「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唐朝詩人杜牧這首詩,點出了清明節古人祭祖的習俗,中國古人非常重視祭祀祖先,在唐朝,清明節還被列入國家法定假日,百姓享有4天假期,可祭祖踏青。

清明節始於2000多年前的周代,唐代將其定為國家法定假日。據敦煌文獻「進奏院狀」記載,晚唐時沙州(今敦煌)赴京請旌節者稱:「五日遇寒食,至八日假開。」也就是說,唐朝古人清明節可以有4天假期,從黃曆初五休息到初八。

寒食指寒食節,是冬至後105天,清明前一、兩天。因日期相近,唐代就將兩節並稱為「寒食清明節」,祭祖掃墓、禁菸冷食等寒食節的習俗也就融入了清明。

清明時節乍暖乍寒,天空飄落冷冷的雨絲,還真是容易讓人有點感傷呢。其實,清明也是一個美好的季節。古文記載,「清明者,謂物生清淨明潔。」季春之處,萬物復甦,天地明淨,到此時,清潔明淨的春季風光代替了草木枯黃、滿目蕭條的寒冬景象,正是外出遊玩的好時節。

《淮南子.天文訓》云:「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乙,則清明風至。」

《帝京歲記勝》載:「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淨明潔,故謂之清明。」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說:「三月節……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

《歲時百問》也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

清明懷人,又兼踏青,到郊野遊玩,清明踏青習俗由來已久,唐朝時,長安婦女就喜到郊野春遊。杜甫《麗人行》有證:「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

對於現代人來說,在這陽春三月,風和日麗的好時節,遠離都市的喧囂,或踏青郊野,或登山遠眺,回到大自然的懷抱,也乃人生一大樂事。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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