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腳踏電動自行車 市長批准合法上路

【新唐人2018年04月03日訊】紐約市長白思豪,週二宣布,交通部將制定新的法案,允許人們在紐約駕駛腳踏電動自行車,來看詳情。

根據紐約州法律,在城市街道,不能駕駛時速超過20英里/小時的電動自行車。但今天(4月3日),紐約市長白思豪宣布,將制定新法規,允許腳踏電動單車合法上路。

白思豪表示,隨著人們在通勤、送貨、以及出遊時對自行車應用的逐漸流行,也發現了人們了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

市府認為,擴展紐約電動車應用的新法律,將帶來多種好處,不僅將增加單車人數;在2019年4月關閉L線地鐵時,也是很好的通勤方案;而且作為美國增長最快的城市旅行模式之一,健康又環保。

紐約市長和警察局在2017年10月,曾宣布加大對違規使用電動單車的執法力度,如今新法案的倡導下,紐約市交通部和警局,將批准低速腳踏電動單車,制定允許的確切設備類型。而根據州法,擁有高速不需人力的電動單車,仍為非法駕駛。

新唐人記者宇亭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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