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運佔旺案 黃之鋒等20人被判有罪

【新唐人2017年10月13日訊】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二十人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高等法院星期五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稍後再定求情及判刑日期。

口號:公民抗命無畏無懼!

早前已認罪等候判刑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下午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他表示已有心理準備將面臨監禁。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我們都大概有個譜就是今次就算要監禁,刑期也比不上8月初那兩次重。所以擔心又不會太厲害。基本功夫也會做足,例如物資或書本安排,這是一些很平常的事。」

法官指,傳媒廣泛報道禁制令和清場的消息,任何人都不大可能錯誤理解局面。各個被告身處現場,令清場工作倍添困難,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

判決當日碰巧是黃之鋒21歲生日,岑敖暉對裁決表示失望,重申案件本是政治事件,批評港府將法庭推上政治爭端的最前線。他說,律師團隊正研究判詞,暫時未有人計劃上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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