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獲刑4年已上訴

【新唐人2017年08月04日訊】收錄中國民間維權事件的「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3號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當天就提出上訴,其女友李婷玉同樣被控「尋釁滋事罪」,已獲得緩刑,估計已回到家中,但外界聯繫不上。

盧昱宇被控「尋釁滋事罪」一案,6月23號在大理開庭。盧昱宇堅持不認罪,蕭雲陽,王宗躍兩位律師也做無罪辯護,案件直到8月3號才宣判,盧昱宇被判刑4年。

4號上午,記者連繫上盧昱宇的辯護律師蕭雲陽。

盧昱宇辯護律師蕭雲陽:「宣判了的,已經上訴了,當天馬上就上訴了,上訴狀我們都已經給他交了。是做無罪辯護,我們王律師已經寫了一個宣判的整個過程,今天就會上網。」

盧昱宇的女友李婷玉也被控「尋釁滋事罪」,4月20號,在沒有通知律師情況下,案件在大理秘密開庭。

廣州維權人士王永祥:「李婷玉因為我們也聯繫不上,是判她緩刑啊,我們估計她是應該是早就回到家了,因為她大理人,現在都沒有跟我們聯繫,沒法真正的確定。」

盧昱宇和女友李婷玉每天整理中國各地的維權抗爭事件,並在不同的社交媒體上發布,包括blogger.com,谷歌雲端硬碟,推特及微博。據《維權網》報導,僅僅在2015年,他們就收集了近3萬起維權抗爭,包括村民抗議征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而中共政府最後一次發布官方統計數字是在2007年,當年民間抗爭超過10萬起。

去年6月,盧昱宇和女友同時在大理被抓,同年11月,兩人獲得了國際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頒發的「新聞自由獎」。

新唐人記者熊斌、施宜君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