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昆明公安分局長韓玉彪被判19年

【新唐人2017年07月10日訊】週一,中共雲南昆明官渡區公安分局局長韓玉彪因貪污罪、受賄罪及濫用職權罪,被判刑19年,並處罰金250萬元。

判決稱,韓玉彪在2010年到2014年任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局長期間,明知娛樂場涉黃涉賭不查處,反而收受賄賂、通風報信,進行包庇。韓玉彪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25萬元、美金1萬元、港幣5萬元、寶馬車一輛、本田雅閣轎車一輛,數額特別巨大。

據報,下屬為提拔當派出所所長,分別給韓玉彪送禮38萬、40萬元人民幣。

有消息稱,辦案人員從韓玉彪家中搜出1億多元現金。

另據明慧網報導,韓玉彪積極參與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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