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內鬼」受賄618萬 曾向黃興國洩密

【新唐人2017年04月07日訊】近日,北京法院披露前中紀委前副處長袁衞華,涉嫌收取618萬元人民幣賄賂,協助吉林華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攬工程。此前,中紀委反腐片披露,袁衞華曾向前天津市委市長黃興國洩露案情。

4月6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黃保國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披露黃曾參與查辦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並向中紀委前副處長袁衞華行賄618萬元人民幣。

公開裁定書顯示,被告黃保國在2008年至2012年間,托請時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科員、三處副處長的袁衞華(另案處理),承攬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達水泥廠、長春市103中學工程,為此共給予袁衞華618萬元賄賂。

據指618萬人民幣贓款,僅是袁衞華受賄案中的冰山一角。

1月4日,中紀委通報了對中共前天津市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的立案審查結果。當晚,中紀委官網連續推出清理「內鬼」的記錄片,涉及各級紀委工作人員。

內容顯示,中共紀委工作人員本身充當政商掮客,利用職權攬重大工程,通過洩密、通風報信獲取利益等。

反腐片中披露,黃興國落馬前曾找人打探案情,此內鬼是中紀委官員。4日晚,中紀委反腐片稱,2014年到2015年,中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前副處長袁衛華在天津查辦案件期間,前天津公安局局長武長順和前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案發。黃興國多次與袁衛華接觸,請袁衛華吃喝,贈送貴重禮物,打探武長順和楊棟樑案的相關信息,同時套取他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此,袁衛華都一一奉告。

袁衛華現年37歲,曾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

從2004年起,袁衛華以案謀私,通過「賣案情」,甚至泄露要案的初核方案、審計報告、調查報告等,換取工程項目等利益,再轉手交給其父的工程隊。袁衛華承攬到總金額逾10億元的工程項目,曾要求父親立遺囑,寫明「將家庭財產全部給大兒子袁衛華」。2015年袁衛華已經落馬。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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