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省看守所開庭未通知律師 偽造判決包庇盜竊警察

【新唐人2017年03月07日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七臺河市桃山區法院在外界不知情的情況下,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在看守所被,對法輪功學員張桂榮非法開庭。張桂榮被非法判三年半,罰金3000元。

然而至今,律師仍然沒有接到張桂榮的判決書。律師明明未到庭,但判決書卻違背事實公然寫著「張桂榮和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判決書的正文部分也只有張桂榮的自我辯護,沒有律師的辯護觀點。在正常的判決書裡面,既然有代理律師到庭訴訟,就一定有律師的辯護觀點和意見。

七臺河桃山區公檢法部門聽命於政法委「610」的指使,公然枉法,製造冤案,整個過程是先抓捕後蒐集證據,先起訴後捏造材料,先定罪後開庭。它們為阻止律師的介入,設置層層阻礙進行阻撓,如禁止律師會見當事人、強行對律師安檢侮辱、撒謊離間律師和當事人的委託關係……

張桂榮和辯護律師面對這些執法犯法者,據理力爭,毫不退縮。幾經較量之下,公檢法人員拙劣的表現醜態百出,愚弄人的把戲被拆穿。即便如此,它們仍然想快速推進庭審,草草結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律師拒絕法外設定的專對律師的「安檢」,庭審未能進行。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僅過了兩天(一月十三號),桃山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內對張桂榮強行開了黑庭。

花甲老人被非法綁架

張桂榮,女、64歲。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母親節這一天,七臺河市桃山區桃南派出所曲龍等人綁架了張桂榮。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點多,連續十四個小時的審訊中,張桂榮被警察連續折磨,瘋狂謾罵、反覆侮辱、威脅、誘供,逼迫當事人「認罪」。


法輪功學員被桃山派出所非法綁架,警察順手牽羊,偷走大量現金。(明慧網圖片)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張蘭君、於桂華、高運山等四人在鐵山鄉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七臺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畢樹慶將此事上報到黑龍江省,並設立所謂「專案組」,欲以迫害法輪功來撈取政治資本。

五月八日,七臺河市又綁架了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張桂榮就是其中之一。至今張桂榮、於桂華、譚鳳雲、吳旭姝、李葆華、趙春陽、張蘭君、王元菊八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七臺河市看守所。有五位已被非法庭審,其中張桂榮被三次非法庭審。

抄家時丟失大量現金 法院拒絕提供執法錄像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多,在桃山區法院,張桂榮的代理律師參與了庭前會議。法院拒絕出示警察抄家的視頻,隻選擇性的播放審訊錄像。錄像中顯示:連續十四個小時的非法審訊中,張桂榮滴水未進,反覆被凌辱、謾罵與摧殘。張桂榮精神幾近崩潰,以頭撞牆,要以死來解脫折磨。

被抄家時,張桂榮丟失一萬二千元現金,負責抄家的警察曲龍和李鑫具有重大嫌疑。律師要求調閱警察執法錄像,但法院卻拒絕提供。在律師強烈要求下,法官只好同意在第二天(二十九日)開庭時,當庭傳喚參與抄家的涉案警察曲龍、李鑫等四人,出庭接受律師的詢問和質證。


張桂榮家被警察非法抄家,卻被警察偷走大量現金。圖為被抄家後的現場。(明慧網圖片)


張桂榮家被警察非法抄家,卻被警察偷走大量現金。圖為被抄家後的現場。(明慧網圖片)

案件在檢察院階段時,律師曾先後給檢察院公訴人、法院法官等郵寄「舉報信」、「非法證據排除」、「羈押必要性審查」等五份材料,都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第一次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桃山區法院第一次對六十四歲老人張桂榮非法庭審。張桂榮身體虛弱,兩名醫護人員隨時待命搶救。張桂榮和律師對檢方的不作為並涉嫌包庇盜竊警察之事提出申請,要求公訴人迴避。法官、公訴人等不知所措。

在庭審現場,七臺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610」主任畢樹慶毫不隱諱的咆哮:「我們就是要用零口供,把這一系列案件辦成鐵案。」


七臺河市國保政委、「610」主任畢樹慶聲稱:「我們就是要用零口供,把這一系列案件辦成鐵案。」(明慧網圖片)

庭審中,有證人依照法定權利,申請要當庭為張桂榮作證。公訴人高馨艷得知這一情況,氣急敗壞,像是潑婦一樣開口大罵證人,完全不顧「申請當庭作證是每個知情公民的法定權」這一法律規定。

進行到下午二時許,法庭不得不宣佈休庭。第一次庭審最後不了了之。

對律師施壓

隨後,桃山區法院在「610」政法委書記張春雷、鄭春橋的操控下,一方面讓張桂榮及其家屬辭退律師,另一方面軟硬兼施,讓代理律師放棄代理,同時政法委還串通律師所轄的司法廳和律師事務所,給律師施加壓力。哄律師說:「這官司(給法輪功)打下去也沒有什麼結果,這樣你也掙不到錢,你掙完錢你就走唄。」當律師談及張桂榮應該無罪釋放時,法官馬上說:「那不歸我管,我們就管開完庭,走完成程序報到上面就完事了。」

家屬控告警察盜竊 官方欲蓋彌彰

家屬分別向黑龍江省紀檢委、七臺河市紀檢委、法院、檢察院和最高檢察院控告警察的盜竊行為。而「610」、國保為掩蓋警察盜竊的罪行,強行推進非法庭審。

此外,它們在看守所關押張桂榮的監室,放入一個名叫張玉萍的人,自稱「九天玄女」。此人自稱可以看到另外空間,可以上天入地,並聲稱看到警察盜走的錢已經送回張桂榮家中某處,讓家屬立即取回……。妄圖把警察偷盜的贓款悄聲退回,掩蓋抹殺警察偷盜的罪行。

第二次奇葩庭前會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桃山區法院預謀對張桂榮第二次非法庭審,要求律師在一月九日上午去法院開庭前會議。

律師準時來到法院,卻被院方無理要求安檢,遭到律師的強烈反對。院方無奈,只得在法院大廳的走廊過道,開了所謂的庭前會議。律師在警戒線外,刑庭庭長金星峰在裡,兩人隔著警戒線交涉了半小時。

由於政法委串通了律師當地的司法廳和律師事務所,一起給律師施加壓力,因此法院認為律師會承受不住壓力,放棄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也不會揪住盜竊案不放。金星峰拿著一大堆照片,還有裝滿各種面值的一個大塑料袋子,裡面是抄家時抄走的八千多元錢,但並未隨扣押清單移交。

金星峰說:「錢都在這呢,有帶字的有沒帶字的,你看看就行了,在法庭上就不要質證(警察的盜竊罪行)了」。金星峰甚至央求律師:「抓緊時間庭審完好下判決,你就別堅持了,開庭時差不多就行了吧。」但遭到律師拒絕。


法官金星峰央求律師開庭時不要質證警察盜竊事件。(明慧網圖片)

當天下午,律師去看守所會見張桂榮,得知張桂榮並沒有接到開庭通知書。而中共的法律規定,開庭的前三天,應給當事人送達開庭通知。

變花樣再阻律師 第二次庭審未遂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桃山區法院對張桂榮第二次非法庭審。律師九點到達法院準備出庭時,突然接到金星峰的電話,通知開庭地點臨時變更在看守所。律師當即指出:這是在違反審判公開原則。律師打出租車到達看守所,卻被警號為231157的法警阻攔,並要求對律師進行安檢,被律師斷然拒絕。

隨後,周鷺荻(審判長)、法官金星峰、王春麗合議庭三人及多個隨從人員湧入門廳,仍然堅持隻對辯護人安檢,律師將《拒絕非法安檢》的嚴正聲明交給合議庭,要求合議庭做出書面答覆,被無理回絕,律師沒能進入法庭。張桂榮因沒見到律師拒絕開庭。第二次非法庭審未遂。

下午,律師再去會見張桂榮,看守所以年終考評為由不讓會見。聲稱下次會見時需要法院允許,還要提前48小時預約。

強開黑庭四處行騙 法官:越辯越有罪

一月十八日,代理律師再次去看守所會見張桂榮,得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桃山區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剝奪了張桂榮的一切權利,在桃山區看守所內,秘密進行了庭審。

張桂榮告訴律師,她當時沒看見律師和家屬到庭,立即提出強烈抗議。但桃山法院仍然明目張膽的草草開庭結案。

張桂榮當庭質問法官和公訴人:「今天開庭,你們為什麼不讓律師進庭,你們肯定做手腳、做文章了」。張桂榮對律師說:13號在法庭上,合議庭人員反覆欺騙她,說律師已經不為她辯護(代理)了,法院解除了律師的辯護權等等,讓她另行聘請律師辯護。

公訴人騙張桂榮說:「你的辯護律師不敢接受安檢,不進庭,已經回上海了」。張桂榮要求和律師通電話,他們謊稱「律師已經關機不接電話了」。審判長周璐迪說:「律師進庭一點用都沒有。無罪辯護,越辯越有罪」。


審判長周璐迪說:「律師進庭一點用都沒有。無罪辯護,越辯越有罪」。(明慧網圖片)

張桂榮對公訴人說:「我提出的問題沒有解答為什麼開庭?我家一萬多元錢和存折都沒了,家裡很多東西都丟了,這次開庭為什麼隻字不提?」公訴人高馨艷竟然說:「你和管教說,讓管教找監管」,「你和審判長說去」。審判長周鷺迪推諉的說:「你這個問題不屬於開庭範圍內的,和我說不著。案子歸公安局管,你應該和公安局說」。張桂榮說:「怎麼說不著呢,扣押清單裡沒有。我上哪去找公安局(被關押在看守所),就得找你們說,錢那麼多,和我這本來就是一個案子」。


桃山區檢察院公訴人吴琼。(明慧網圖片)

桃山法院因忌憚律師的辯護,在非法庭審後,來了一個惡人先告狀,向律師事務所及所轄司法局誣告,聲稱律師沒有履行辯護職責。

張桂榮已經上訴到七臺河中級法院,我們期待真正的公平光明到來!

(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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