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7年冤獄 遼寧鄭淑春再被判刑

【新唐人2017年01月07日訊】中國遼寧丹東市鄭淑春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遭當地警方非法冤判7年,剛出獄一年,在2016年年底,再次遭到構陷冤判半年,她的家人給各政府部門寫信呼籲放人,都毫無回音,呼籲國際社會關注。

今年63歲的鄭淑春,家住遼寧丹東市四道溝勝利街,因身患嚴重肝病,多年醫治無效,於2005年走入了法輪功修煉,一個月後,全身疾病全消。

1月6號,鄭淑春的朋友楊女士告訴《新唐人》,鄭淑春2009年以親身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結果被警察綁架。

鄭淑春的朋友楊女士:「當時判了7年,在裡面做勞工特別特別苦,遭了很多罪,之後被放出來,回家才一年多,又被判刑了,這一次被判了半年,在法院審理的時候,法院非常不負責任,陪審團的人,旁邊的法官(都)睡著了。」

據明慧網報導,2016年9月11號,鄭淑春在市內貼真相不干膠,遭綁架並被抄家。12月13號,丹東元寶區法院對鄭淑春非法開庭,法官、公訴人、陪審員在法庭上戲鬧、嬉笑,最後隨意對鄭淑春冤判半年。

楊女士說,家人認為鄭淑春傳播法輪功真相不犯法,寫信到各個部門要求放人。

楊女士:「在鄭淑春這一次被非法關押、判刑的這段時間,她家人給檢察院各個部門寫信都寫了無數封了,沒有一封回應,他們覺得太冤枉了,把一個好人判刑,之前就判了7年,他們家人都是盡心竭力希望把她救出來。」

楊女士說,鄭淑春上次被判刑回家後,7年的養老保險金都被當地社保局剋扣了,造成她生活難以為繼。家人呼籲國際社會關注,督促遼寧當局儘快放人。

新唐人記者李韻、李沛靈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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