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棄嬰」5年不知是丈夫私生 廣州女怒告索賠

【新唐人2016年12月16日訊】近日,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判決了一起離奇糾紛。廣州的橙女士控告前夫在離婚前出軌生子,還隱瞞真相,以領養「棄嬰」的名義,讓她撫養其私生女長達5年。目前法院已判決被告向橙女士賠償精神損失3萬元和撫養費1.71萬元。

據陸媒報導,橙女士與黃某結婚20多年,育有1女。10年前的一天,婆婆抱回家1名撿到的棄嬰,要求他們領養。

橙女士當時想生二胎,因此沒打算領養這個孩子。但在丈夫黃某的堅持下,橙女士只好同意收養這名女嬰。

由於黃某時常無理取鬧,夫妻兩人經常爭吵,最終在2013年離婚。離婚後橙女士偶然獲知領養孩子的秘密:黃某在10年前與女同事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且生下了這名女嬰。因該女同事和別人結婚,女嬰被以「棄嬰」的身份,交給了橙女士撫養。

橙女士認為,黃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軌並育有孩子。而且還夥同其家人欺騙橙女士撫養私生女長達5年之久,花費超過10萬元。黃某的行為嚴重傷害了橙女士。于是她一紙訴狀將黃某告上法庭。

近日,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黃某向橙女士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和撫養費1.71萬元。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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